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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副省长出庭应诉“民告官”背后酝酿时间近一年

2016年04月18日 09:25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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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贵阳市中院,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在法庭上回答原告及法官提问。图/CFP

  4月11日,贵阳市中院,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在法庭上回答原告及法官提问。图/CFP

4月15日,贵州省遵义县泮水镇,原告丁加强站在其苗木被铲平的土地上。 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摄

  4月15日,贵州省遵义县泮水镇,原告丁加强站在其苗木被铲平的土地上。 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摄


  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民告官”的新闻,在一夜间传遍网络。

  4月11日,贵阳市中院,陈鸣明和农民丁加强面对面坐在法庭上,他们的身份是被告和原告。

  这是全国第一个副省长出庭应诉“民告官”的案例。消息传出后,网络上的点赞声此起彼伏。同时,也有部分质疑其作秀的声音出现。

  是什么原因让陈鸣明坐上了被告席?在这场“庭审大戏”的背后,隐藏着哪些细节?法庭之上,与陈鸣明对质的农民丁加强,庭审后又是怎样的状态?副省长出庭之后,“告官不见官”的现状是否会有改变?

  行政复议引争议 副省长上被告席

  4月的贵阳,天气尚未完全回暖。

  11日这天,坐在被告席上的陈鸣明穿了件蓝色衬衣,未着正装。他把两条胳膊叠放在一起,坐得端端正正。

  与他相对而坐的是原告丁加强,他特意穿了件银灰色西服,因为毕竟是进了城。

  陈鸣明今年59岁,贵州土生土长的官员,负责省政府法制等方面工作。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庭审视频显示,开庭后,在法官确认原被告身份环节,陈鸣明放下手中的资料答道,“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

  坐在被告席上的陈鸣明面色严肃,声音低沉。旁听此次庭审的一名贵州官方人士说,陈鸣明看着有些拘谨,但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很认真,不时拿笔做下记录。

  据丁加强的代理律师李春兰的回忆,陈鸣明在庭上有两次发言,一次是宣读答辩状,另一次是最后陈述。

  丁加强说,当天在陈鸣明做最后陈述时,他不时点头表示赞成。见到记者,不善言辞的他一字一句地复述了当天陈鸣明的陈述,“我认为丁加强通过提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这种行为是值得肯定的。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是到法庭去闹,或者堵路,至少通过法定程序反映自己的诉求,我认为这是值得肯定的。”

  “我觉得他说得对。”丁加强笑了笑说,副省长出庭肯定会维护农民的利益。

  和许多“民告官”案件一样,这起案件也是因征地拆迁而起。

  丁加强是遵义市遵义县泮水镇青丰村村民。2015年6月,因贵州省白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丁加强的部分土地及苗木被征收。

  丁加强认为土地征收依据即遵义市政府作出的遵府办函〔2015〕3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黔高速公路工程(遵义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系违法,遂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被告审查后认为原告的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驳回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服贵州省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丁加强于2016年2月以省政府为被告,向贵阳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等待两个月后,4月11日,该案在贵阳市中院第一次开庭。

  让丁加强倍感意外的是,对方竟是贵州省副省长出庭应诉。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官。“那是一个副省长,得管多少人啊!”

  庭审持续了1个小时。结束后,陈鸣明主动上前,和原告丁加强握手示意。丁加强对陈鸣明说,“谢谢您”。

  据贵阳市中院介绍,此案争议的焦点有两方面,一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是省政府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是否合法。

  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包括陈鸣明的最后陈述。在这段陈述中,陈鸣明吐露心迹,“我们的工作要接受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司法的监督。所以为什么我今天要来出这个庭,主要是表明这个态度。”

  法庭上,谈及这次出庭的目的,一直紧抿双唇的陈鸣明抬头报以微笑。

  近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陈鸣明,对方以事务繁忙为由婉拒了采访。在回复给记者的短信中,他表示,“法治政府建设我们会努力。”

  临时顶上来的案子

  庭审当天早上9时,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的李春兰走进法庭,当看到庭上出现的媒体和坐满人的旁听席,她有点懵,“是不是走错了?”

  在询问工作人员后,李春兰得知,对方派出了贵州省副省长应诉。这出乎她的意料。在她将近7年的行政诉讼律师生涯中,法庭上见到的最高行政级别的被告是副处级。

  李春兰跟丁加强说,你太幸运了,我从来没开过这种庭,这个案子有希望。据丁加强讲述,此前,李春兰曾告知他,要做好上诉到贵州省高院的准备。

  事实上,丁加强的案子本不会由陈鸣明出庭应诉。

  贵州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一处副处长曹灵江,作为被告人代理参加了这次庭审。她告诉新京报记者,副省长出庭一事,已酝酿将近一年。原本要出庭的案子也是定在4月11日,因为当事人撤诉未能开庭,便将同在11日开庭的丁加强诉贵州省政府一案顶了上来。“因为陈副省长的时间已经定了下来。”

  去年5月1日,修改后的新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在曹灵江看来,这是副省长出庭的一个契机。“陈副省长很主动,说如果有合适的时机他就去出庭。”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拖到了今年。

  在这次庭审前,曹灵江和同事去向陈鸣明做了两次案情汇报。

  第一次是在4月6日左右,汇报大概用了半个小时。曹灵江记得,听完汇报后陈鸣明说,这个案情还是挺简单的。接着,陈鸣明问,庭上哪些环节由他回答。最后定下来,陈鸣明负责宣读答辩状和做最后陈述。

  第二次汇报时间稍短,用了二十多分钟。根据曹灵江的讲述,主要是细节上的对接。比如,进法院时是坐车还是步行?以什么身份进去?最终陈鸣明敲定细节:步行进去,和普通当事人一样正常走安检通道。

  庭审的情况也与往日稍有不同。曹灵江说,行政诉讼案情一般不复杂,平时这种庭审一般都是40分钟左右就开完了,因为答辩状都是没有全文宣布的,只择取主要内容向法院陈述。这一次领导有要求,要把这次庭审做成示范版,而不是省略版。

  曹灵江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庭审结束后,陈鸣明仔细阅读了庭审笔录,并指出记录错误的地方请予更正。“我感觉是一点作秀都没有的,所有环节都很正常。”曹灵江说。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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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贵州副省长出庭应诉 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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