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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地方如何成就大贪官?

2016年05月06日 10:10 | 作者:何 龙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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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听到“穷庙富方丈”的说法。但庙里的事离一般人比较遥远,我们对方丈在穷庙里如何致富并不了解,而“穷县富官员”对许多人却不陌生。

近日有媒体列举了一批“穷县巨贪”的案例,看了令人扼腕。在这些“国家级贫困县”里,贪官之凶猛,套用“竭泽而渔”的成语,就是“竭泽而贪”了。

在人口仅30余万的福建连城县,县四套班子中有三套班子的一把手落马,县公安局原政委林负功一人涉案金额就高达上千万元。

担任过河北魏县、永年县、大名县县委书记的边飞,共贪腐1.01亿元。

广西凤山县委原书记黄德意动用国家防治地质灾害资金5350万元,在出入县城的山壁上雕刻“凤凰壁画”,这一费用相当于县财政年收入的一半还多。

江西省鄱阳县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仅有4.1亿元,但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却贪污9400余万元……

在法律上,无论是偷盗还是贪污,都是只看金额不看被偷盗者的身份和贪污的地方。但在道德良心上,在穷人家里偷盗、在贫困地区贪污的罪孽等级是不同的,因为劫富只是让富人略有损失,而劫贫则可能让贫者变为赤贫。那些穷县里的巨贪,贪走的也许是嗷嗷待哺小孩的口中食物,也许是怏怏待医病人的医疗费用,也许是众多儿童的上学费,也许是一批老人的养老金……

巨贪就是巨罪,他们本来就是穷凶极恶的疯狂犯罪者,与他们谈道德良心是简单又幼稚。然而在国家级贫困县,每一块钱都应该掰两半用的,那些贪官为什么能够像坐拥金库那样狂吞和挥霍公款?如果说千万不见了一万还可以说九牛不见一毛,那么十万不见了一万,就是十牛不见一牛,你还能说很难发现?

这显然不是难于发现,而是难于制止。权力一旦被垄断,一切都将是掌权者的囊中之物和口中之物——要多少就可拿多少,说什么就能是什么。(何 龙)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穷县巨贪 贪污 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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