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策论 策论

微信立法听证:开门立法的新样本

2016年05月06日 11:21 | 作者:王琳 |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分享到: 

一部开放的法、博弈充分的法,不但能为法的实施最大限度地消除某些潜在的障碍,更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众对法治的期盼和信心

u=2300291520,3838595324&fm=21&gp=0

全国首例微信立法听证会5日下午在深圳举行,听证的内容是《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听证现场有近20名听证代表,包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企业代表和政府部门代表,听证的议题有七个,主要是围绕公众较为关心、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的问题进行。

把立法听证会开到微信上,让现场和微信互动起来,正符合开门立法的初衷。听证就是要广纳民意,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涉及到所有市民的切身利益,理应畅通渠道,让更多的声音进入听证会场。在当下这个自媒体时代,微信作为最受国人欢迎的社交工具,已事实上成为民意的集散地。民意在哪里,听证就应走到哪里。首例微信立法听证会能够诞生在深圳,是特区精神在地方立法领域的迸发,值得我们为之点赞。

科学立法是法治建设的最前端。依亚里士多德的经典阐述,所谓“法治”应包括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一是已有的法律得到普遍地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必须是制定良好的法律。何谓“良法”?它最核心的本质就应当是充分尊重并体现了多数民意的法。

当然,要找到“多数民意”,进而求得不同民意聚合之下的最大公约数并不容易。曾几何时,民众对听证会的认知,基本停留在“政府之友”的举手会上。一些与听证主办方关系颇佳的听证代表,长期“霸占”着听证会,要涨价他们支持,要监管他们欢迎。听证会上赞歌一片,而无法进入听证会的民意也就成了“沉默的大多数”。并不是多数市民愿意沉默,而是他们的声音被人为阻挡在听证会之外。因为博弈的不充分,立法也难确保科学。得不到多数民意支撑的地方立法或是地方决策,注定在执行过程中关山重重、步履维艰。

如我们所知,法以调整社会关系为目的,每一项立法都涉及到诸多阶层的利益。立法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来说,哪些信息应当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目录范围、是否可以建立信息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公共信用信息可以在哪些范围内强制使用,以及如何落实惩戒措施等,都存在争议。据称该“草案”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信息主体,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这看似简单且在舆论上得到多数认同的信用惩戒制度,一旦进入立法,也将面临诸多拷问:哪些可算“失信”?哪些“失信”应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信息主体有无申诉权?谁来裁判申诉有效或无效?已被列入的能否撤销?依什么条件撤销?这些都要慎重考量。某地曾提议将行人违章列入失信“黑名单”,就引发了轩然大波,网络舆情一边倒地指责这样的失信标准打击面太宽。

所以说,在立法过程中,立法机构充分利用其资源,打通网下与网上,保障不同利益阶层都能便捷地接近立法,参与立法博弈,这是强化以民为本的开放立法理念应有之义。一部开放的法、博弈充分的法,不但能为法的实施最大限度地消除某些潜在的障碍,更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众对法治的期盼和信心。(王琳)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微信 立法 听证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