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长大未成人:现象型药方未必管用

2016年05月19日 11:41 | 作者:文 峰 | 来源:光明网
分享到: 

昨日,一段央视的调查视频爆红网络。视频讲述的是:4月23日,山西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疑因没钱买饮料,被多名同学殴打长达四小时后,心肺破裂小脑受损死亡,棍子被打成几截。其中一名打人者几天前还和张超凡一起去春游,但下手时却是最狠的。面对记者镜头,张超凡母亲哭诉:“你说你们是孩子,你怎么能忍心把他打死……”

令人更加齿冷的是,记者采访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却碰了一鼻子灰。涉事学校大门紧闭,校领导处于“失联状态”。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你是外地人,你不懂绛县的事情!”之后,便挂断了电话。显然,在有些人眼里,一个孩子的生命和对事件的反思整改,没有学校和城市的形象重要。有人屁股决定脑袋,在失职之后,又把舆情当敌情。

而稍加梳理,我们也可以发现:这几年,校园暴力走到舆论场的中央已不是一两次。但发生致死的欺凌事件还真不多。这种致死事件一旦出现,往往给人的感受是复杂的,气愤、后怕、揪心、不可思议会交织在一起。

事实上,从舆情来看,如何阻止这种暴力,我们也已经有了很多的讨论。比如,今年全国两会,多位代表委员关注校园暴力,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法。有教育学家也指出,要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

可在笔者看来,在相关讨论中,很多人开出的药方是现象型的。这种现象合并了暴力这个同类项,去掉了个体事件的差异性。这样的现象型药方放到个体校园欺凌事件上,可能并不一定会产生预期效果。比如,有人提议,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提前,这就是从现象层面去开药方。可是,提前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就一定能制止这样的暴力吗?看看现实,有多少成年人知法犯法。

现象型药方固然需要,也值得研究,但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尺度。如果只从宏观上去解决孩子成长的问题,那一定会事倍功半。我认为,校园欺凌更多应该以心理问题的视角看待。这些年,我们的学校和家庭一直关注的是孩子的分,并未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所以,现在一连串的校园欺凌事件出现后,我们会把它们串连成现象,感到惊讶。而治疗心理问题就必须对每个涉暴孩子区别对待。

举一个例子, 张超凡被打时,网吧里有张超凡的同学,但他们没去劝架,也没把这些情况告诉家长,而是保持了沉默。有人说那些孩子拒绝说出真相,是因为怕挨打。这方面的原因也许有,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可能有些孩子不是怕挨打,而是怕被边缘化,怕以后脱群。这其实是孩子的一种心理状态。

我曾经看过一部名为《女王的教室》的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讲述了有关孩子的两个问题:其一是为什么人要读书;其二是如何培养孩子长大成人,应对现实生活。剧中的主演真矢老师也谈及校园欺凌问题,她给出的答案是让孩子体会换位思考,让孩子认识到,谁都没有权力给予他人苦难、痛楚、悲伤。可是,在我国,长期以来的“4+2+1”的家庭结构形式,已经使得孩子形成了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逻辑,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别人是错的。这代孩子,小时候摔一跤,父母和爷爷奶奶为了哄他们,都会去拍地板,当着他们的面怪地板。

幸好,孩子的可塑性很强,这意味着对他们的思维纠偏工作只要方法得当,他们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变形记。校园暴力虽然是个现象,但解决问题应该点对点。时下,中小学一般都有心理咨询室,但是其中很多都是虚置的,并没有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此外,涉及校园暴力的孩子往往存在家庭问题。在应对家庭暴力方面,我们的社区民警干预机制也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我想,如果这两个层面做好了,就可以产生点对点的作用。它的效果比出台反校园暴力法等现象型药方更有效。(文 峰)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校园暴力 张超凡 死亡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