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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庭医生签约需“内激励外支撑”

2016年07月05日 09:17 |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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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国要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7月4日~5日,国务院医改办在上海市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场培训班。培训班强调,建立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是签约服务制度化的根本保障。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地区,要力争在签约服务方式与内容、服务价格、医保政策支持、家庭医生绩效工资和个人付费机制等方面有所突破。

培训班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傅卫解读了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探索中增强群众主动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她表示,现阶段签约服务要首先从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入手,家庭医生团队可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要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并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

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副司长诸宏明介绍,2013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曾确定15个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县。签约服务实践过程中,对于调动居民签约服务积极性、合理确定签约服务价格、加强医保支持力度、增加医务人员数量和强化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等挑战,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创新。他表示,丰富服务包内涵是提高签约居民认同感的关键,同时应注重建立签约服务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并利用医保优惠政策引导居民利用签约服务。同时,应加强对全科医生的培养和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包括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医改办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此次培训为第一期,培训对象主要为东部和中部的部分省份及试点城市。

此次培训班上,上海市介绍了推广“1+1+1”签约服务模式的举措;北京市西城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河南省焦作市、四川省成都市分享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经验。

编辑:赵彦

关键词:家庭医生签约 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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