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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将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2016年07月07日 16:19 | 作者:罗沙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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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7月7日电(记者罗沙)“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的全方位改革,是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和综合效能的重要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7日在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推进会上说,除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要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高级、中级、基层法院要同时启动。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判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根据最高法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各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部门将不再称为“民事审判第X庭”,更名为知识产权审判庭。

陶凯元表示,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有6个高级人民法院、95个中级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先后开展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验证明,“三合一”工作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

“各高级人民法院最迟在今年年底之前要成立协调机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在审判力量配备上,各级人民法院要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熟悉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的法官到知识产权庭工作。”陶凯元说,“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应当根据审判任务需要配齐配好配强审判力量,严格选拔审判业务骨干,确保参与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具有相应的审判业务能力和经验。”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我国法院 知识产权审判 “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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