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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何维:“双创”需在操作层面加大力度

2016年07月11日 10:58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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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既要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和科技人员的骨干中坚作用,又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促进经济发展转型的新引擎,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动力与抓手。尽管国务院对“双创”工作已有部署,有关文件已下发,但在政策上仍需进一步创新,在操作层面仍需加大工作力度,以破解以下三个关键瓶颈问题:

一是科技创新尚未充分发挥为“双创”工作所提供的重要引领作用。科技人员参与“双创”的积极性尚未有效调动,优势科技力量尚未进入“双创”主战场、没有发挥主导作用,科技转化的隔离带尚未有效消除,致使“双创”处于低科技水平徘徊状态,缺乏市场核心竞争力,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成活率低,发展前景堪忧,折射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双创”战略缺乏良好对接的工作路径与策略。

二是大型和骨干国有企业尚未发挥对“双创”工作的重要带动作用。国企尤其是大型龙头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理应为小微企业“双创”工作提供重要的市场与技术资源的支撑。然而,大型和骨干国企尚未为小微企业开放其垄断市场,相关资金支持也不够。

三是有利于“双创”的社会生态氛围尚缺乏相关体制机制保障。主要是政府对“双创”的抗风险和社会保障的“兜底”政策尚不健全,致使“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路径尚未完全畅通。

为此笔者建议:

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引领“双创”。重点鼓励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高校教师、尤其是中青年科研工作者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以此吸纳青年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建议科技部、中编办、人社部、教育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在岗科技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规定,建议可突破一类事业单位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限制,并设立专项天使资金予以支持。各高新技术园区要有配套支持,并纳入绩效考核。

大型和骨干国有企业要带动“双创”。国企要与其他创新主体协同发展,形成合作共赢的创业创新链,带动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具体措施包括放开垄断市场、给予中小企业足够的市场发展空间,在技术研发领域优先利用小微企业提供的相关技术服务和主动购买小微企业的专有技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双创”等。

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做好“双创”平台支撑工作。在制度上要进一步满足年轻双创人员的社保需求,适当调整初创小微企业社保缴纳费用;政府要为双创人员提供平等的竞争和参与的机会,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扶持“双创”,让小微企业承担数据共享服务、政府外包服务等;政府双创基金要切实解决“双创”的系统性风险,让小微企业度过创新创业的早期“死亡之谷”,有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作者系农工党中央副主席)

编辑:薛鑫

关键词: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何维 “双创” 世界科技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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