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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终获合法身份 倒逼传统出租车转型

2016年07月29日 09:20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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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倒逼传统出租车企业升级

在网约车获得合法身份的同时,“新政”文件也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与《暂行办法》同时出台的《指导意见》更加关注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革经营主体。

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网约车经营者和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

《指导意见》也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宽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远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而言,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的新规定将倒逼这类企业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长期以来,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打车难、服务水平低、车辆环境差等问题广受诟病。“原先传统的出租车为什么有那么多问题?就是因为无期限或者长期限的经营牌照管理。”虞明远表示,以前许多地方的出租车经营权并无期限,不利于相应的服务改进。而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管理后,将帮助传统巡游出租车企业在未来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转型升级。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是,《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和抵押金等,降低驾驶员负担,“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韩彪认为,“新政”的这一规定会促进传统出租车市场“份子钱”的下降。他说,用户对网约车的黏性是很低的,老百姓更重视的是实际利益,谁能提供更便宜优质的服务,就会立刻转投谁。韩彪说,“份子钱”是专营背景下资源的价值,现在市场开放程度更高,“份子钱”应该会下降。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信息室主任姜鹏则认为,“新政”关于巡游车的相关规定将有效弱化或消除行业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出租车行业升级改造,拥抱新技术。根据他的预测,未来出租车的“份子钱”肯定会下降,未来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模式也可能会发生较大的优化和提升。

灵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

在此次发布的两个“新政”文件中,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无论是网约车还是传统出租车,在价格和数量等具体的管理方式上,“新政”都给与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主权。

韩彪认为,“新政”实行属地管理,将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的管理交给地方政府直接管理的规定与我国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关。大中城市和小城市或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差别很大,在网约车管理方面的能力也参差不齐。“考虑到一些地区制定管理办法会有困难,因此,在制定具体规章制度的时候,管理部门会有考虑。”

虞明远也持有类似的看法。在他看来,出租车的管理主体是地方政府,而实际上各个城市关于出租车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定位是不一样的。“在特大城市,出租车一定不是公共交通的大部分,而是一种补充,中小城市因为公共交通体系不完善,所以出租车承担了公共交通的很多任务。每个城市的道路资源的情况不一样,不能‘一刀切’。”

在姜鹏的观察中,“新政”留给地方政府很大的空间,其目的是让各个城市根据自己的城市规模、发展阶段、出行习惯等,合理统筹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动态监测和调节机制,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出行需求。

交给地方政府负责,不同地方政府的政策如何既和国家政策保持一致,又体现地方的实际情况?

虞明远指出,虽然交给地方政府来具体负责,但总的原则和方向不能变,而且此次颁布的这两个“新政”文件已经明确提出了“平台公司要获得经营许可证、车辆要获得运输证、驾驶员要获得网约车职业许可证”等要求。

“这些大的方向不能变,但一些细节可以根据城市情况来变,地方政府在一定框架体系内有自主权。”虞明远介绍,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在网约车的数量要不要控制、价格怎么定、政府要不要做指导价等问题上做出自己的规定。

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刘小明也说:“购买多少年的车能够从事网约车服务,什么样的车型能够从事这样的服务,都留给各个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因地制宜,因城施策。”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 李晨赫 实习生 谢莎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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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约车 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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