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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制氛围推动城市文明

2016年08月24日 10:38 | 作者:司普 | 来源:乌鲁木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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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座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2011年,乌鲁木齐开启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序幕。如今,距离2017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已经越来越接近。

文明和法治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重要的理念和范畴。法制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法制水平受制于文明程度,法制与法制文化又能促进社会文明水平的养成和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明的城市,一定是依法治理的城市;文明的市民,首先是遵纪守法的市民。只有树立对法治的真诚信仰,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乌鲁木齐的文明建设才有支撑和保障。

为实现这一目标,乌鲁木齐近年来一直将法制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中、纳入基层文明户的评选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使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同时积极开展“去极端化”大讨论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讨论活动,澄清模糊认识,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特别是积极开展社会诚信活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商、商务部门在市场流通领域,食品监管部门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交警部门在交通出行领域,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卫生部门在医疗机构,质监部门在治理伪劣产品方面,旅游、外事、公安、民宗、文化、交通等部门在旅游出行方面,税务部门在治理偷税漏税方面,法院在治理“老赖”方面分别建立诚信“红黑榜”。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违法失信者列入“黑名单”,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定期公开发布。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守法征信体系,建立和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这些举措,为乌鲁木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市始终以稳定工作为重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不断探索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增强法治观念,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主动学法,严格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法制氛围。(司普)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法制氛围 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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