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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跨市执法有利金融市场稳定

2016年09月05日 17:40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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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债券跨市场执法,既是适应金融监管形势新变化的内在需要,也是金融监管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

近日,央行已与证监会就债券市场跨市场执法达成一致,将邀请证监会稽查执法机构对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跨市场执法。目前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复,此举意味着债市跨市执法即将登场。

所谓债券市场跨市场执法,就是央行打破过去单一执法格局,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即证监会执法机构,对债券市场实施的跨行业监管执法行为。

就目前而言,债券市场跨市场监管意义重大:首先,它是对金融监管实施的一次积极而大胆的尝试,将拉开我国金融混业、金融监管新序幕。其次,此举也将补上交易商协会惩罚手段有限的短板,有利于堵塞债市监管漏洞。

启动债券跨市场执法,既是适应金融监管形势新变化的内在需要,也是金融监管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综合分析有三方面原因:

其一,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质特征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场所。目前,由央行实施单一监管尚显机制脆弱和监管乏力,需引进资本市场监管机制和手段。邀请证监会跨市场执法,一方面可发现债券市场监管不足;另一方面,证监会既能胜任债市监管,也能提供丰富经验,以帮助央行有效实施债市监管。

其二,推动债券市场执法机制完善,震慑债券市场违规违纪行为,离不开跨市场执法。过去,债券市场监管,主要靠央行和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发挥作用,效果不尽如人意。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发挥监管补充作用,以便形成集中统一、监管有效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

其三,构筑风险隔离墙,防止债券与证券市场风险相互传染,需跨市场联合执法。因为从事债券发行的公司大都为上市公司,其发行债券依据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筹集的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并非央行单一监管所能做到,需联手证监会一起监管。而且证券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虽不直接参与债券交易,但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如果监管不力,会使债市造假作弊泛滥,打乱债券市场交易规则和秩序,不利于金融市场稳定。

当然,要顺利启动债券市场跨市场执法机制,还须解决三个金融现实问题:一是加快金融监管新的立法步伐,确定好债市违法范围,使监管有法可依。此前银行间债市最大的风险是,对于违规处罚缺少上位法支持。因此,应让国务院授权证监会的执法范围,覆盖银行间债市;并借助证监会稽查大队的力量,将执法对象从违规的发行人,延伸到所有中介机构。二是统一思想,各级央行应消除权力、权威丧失意识,持开放包容心态,与证监会共同研究和制订跨市场监管规则,建立协调统一、灵敏高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对机构投资者内控体系的建设。主要是建立异常交易内控体系,并由监管机构验收,以防机构间非正当利益输送,净化债市环境。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债券跨市场执法 金融监管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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