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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县长“卖”瓜,不必立场先行

2016年09月06日 16:27 | 作者:朱昌俊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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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正值星期天,山西省府太原南宫广场人流不息,山西省万荣县县长李永辉率队奔赴了近400公里的路,来到这里摆摊吆喝,推销当地的农特产三白瓜。李永辉亲自上阵,将三白瓜汤状的瓤沙用勺子盛在碗里,并为上前免费品尝的市民双手送上。同时,李永辉还推出广告词,“万荣三白瓜历经千年修炼,你值得拥有。”(9月5日中新网)

准确的说,作为县长的李永辉“卖瓜”并非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摆摊吆喝”,而是带队在省城召开当地特产三白瓜的推介会。而类似的地方特产推介会,其实并不鲜见,只是由于舆论的关注点不同,而往往呈现出不一样的舆论热度。就此而言,对于这样一个普通的地方领导“代言”行为,围观者实在不必过于惊诧。

舆论对此的关注,主要体现为两个维度。一是,领导主动站到台前为地方特产“吆喝”,是否只是为了自我炒作?在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个无法给出准确答案的命题。但,具体到每一起领导“代言”中,还是有些细节可以判断。比如,“代言”是否有必要?是否出自公共目的,又是否有效果?就这起案例来看,地方领导带队到外地推介本地产品,显然有其现实合理性,要说存在“炒作”,那么只要收获了市场效果,是为产品而“炒作”,就不应该被苛责。

舆论关注的另一个维度是,县长介入市场营销,是否有干预市场正常运行之嫌?也即人们常说的市场与市长的关系。的确,行政长官对于市场的“表态”、“干预”都要拿捏好尺度,既不能缺位,但也不能越位。就现实而言,地方政府以公开的方式来推介本地产品,显然比单纯的政策激励等方式来得更直接,但恐怕也谈不上干预市场,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毕竟,特产能否有市场号召力,最终还得让产品本身的质量说话,这个过程中只要不存在行政指令式的“强买强卖”或私相授受,就应该得到尊重。

事实上,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大背景下,来看待地方领导主动为地方形象、产品代言的现象,或更具现实意义。一些地方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或许不缺乏资源和优势产品,但却缺乏有效的渠道。加大地方资源和优势产品的推介,其实也是地方政府推进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只是具体的方式方法会有不同。至于是否需要行政长官个人的“站台”,则更是因人而异。比如一些“明星官员”本就具备了较高的知名度,利用自身的名气来为地方经济“吆喝”未尝不可。当然,即便经济发展压力加大,地方政府乃至官员需要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倾注更多的精力,也绝不意味着是“赤膊上阵”光吆喝就行,最为根本的还是要在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上继续做加法,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因此,评价包括县长“卖”瓜等在内的地方领导为地方形象和产品代言的现象,还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任何立场先行,都可能有失公允。(朱昌俊)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山西万荣县 县长卖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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