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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元购”定性是当务之急

2016年09月07日 15:56 | 作者:刘大山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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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媒体集中披露“一元购”乱象。一些网络平台以“一元钱可购宝马轿车、iPhone手机”为噱头,吸引众多网友沉浸其中。有的人为此投入数百万元,以致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专业人士表示,“一元购”模式涉嫌打博彩擦边球,有违法违规嫌疑。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一元购都超出了正常的购物模式,是一种不道德的营销和欺骗,是变相的彩票和赌博。然而大多数媒体报道时都有所保留,用了“擦边球”“涉嫌”等字眼。相比之下,新华社7月的一篇文章观点更加鲜明:一元购就是变相赌博,对此监管不能失明。两个月来,一元购愈发猖狂,已有泛滥成灾之势。为何监管部门迟迟不出手呢?为一元购定性就这么难吗?

所谓的法律空白并不存在。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一元购的商品或奖品,大多都超过这个额度,其行为违法性昭然若揭。

那么,监管部门为何裹足不前?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了解一元购兴起的商业背景,以及哪些公司在搞一元购。稍稍调查一下各家平台的上线时间便会发现,他们基本都是在2015年下半年注册登记的。而2015年上半年,八部门联合叫停了互联网彩票业务,网易彩票、淘宝彩票、微信彩票等售彩平台全部停售,给这些公司的运营带来巨大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公司动起歪脑筋,打着创新、众筹等幌子搞起一元购来。据报道,目前除独立的一元购平台外,网易、360、迅雷、京东、小米等互联网公司都上马了一元购。不过,在互联网彩票业务全面叫停的情况下,这些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的一元购合法吗?答案可想而知。

多家大公司的介入,让一元购俨然成为一种互联网新兴的商业模式。但是,创新有高下之别,也有真假之分。其关键处一是遵纪守法,二是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三是能为人民创造福祉。如网约车优化了人们的出行方式,O2O外卖节约了人们的时间成本,电子支付让人们逐渐摆脱现金……而一元购呢?恐怕对所有消费者都毫无益处可言,它就是一种伪创新。

对新兴产业宽容一点,对创新商业模式多点鼓励,当然没错;相较于互联网发展的迅猛,监管滞后也不可避免。但宽容是有对象的,滞后是有限度的,对于一元购这种伪创新,一旦看清其真面目,就必须尽快出手依法处置。在媒体集中披露之后,应该轮到监管部门表态了,为一元购定性、莫让欺骗继续已是当务之急。(刘大山)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一元购 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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