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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发布 重组停牌时间缩至1个月

2016年09月10日 08:55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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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昨发布征求意见

拟对分级基金投资者设30万元门槛

广州日报讯 (记者吴倩)沪深交易所昨日就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据两个交易所的征求意见稿,将对规范分级基金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设立投资者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指引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均为今年10月9日。下一步,深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及时对《指引》进行完善。

据悉,昨日发布的沪深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的征求意见稿主要依据“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理念。

首先,《指引》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强投资者准入管理与风险揭示。设立投资者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并要求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在开通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权限前需通过会员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对于已持有分级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对于存量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必须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的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的权限。若不满足上述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或者合并赎回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指引》还强化了风险警示措施,提高投资者风险警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分级基金在触发下折算过程中的运作管理经验,规定发生下折算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应于折算基准日在基金简称前冠以“*”标识;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下折算且B类份额溢价较高的分级基金,要求基金管理人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在折算基准日对B类份额下午增加停牌1小时;会员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传达风险提示信息。

并且,《指引》完善了投资者教育制度,推动基金管理人及会员履行投资者教育职责。要求基金管理人和会员充分揭示分级基金投资风险,加强对投资者的服务,妥善处理相关矛盾纠纷。

业内人士表示,从降杠杆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设立投资者门槛十分必要,但提高投资者门槛将带来更严重的流动性不足,大批分级基金可能遭遇清盘的尴尬。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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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重组 投资者 停牌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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