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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出台“新经济十六条”

2016年12月07日 11:06 | 作者:雷闯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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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经济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共享

省级认定领军人才奖励50万元至200万元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签批,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释放新经济发展活力。

新经济主要是指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产业经济,是全球发展竞争的重要焦点,也是后发赶超和先发引领的重要支撑。《意见》围绕营造宽松包容发展环境、健全人才集聚流动机制、完善财政金融支撑体系、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出台了16条具体细则。《意见》提出,营造宽松包容发展环境,要实现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提升快捷响应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审慎监管制度、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共享。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急于作规划和顶层设计,不急于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推进新经济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

在健全人才集聚流动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引进培育高端人才、培养专业人才、完善人才服务与保障机制,推进人才评价机制。对省级认定的产业领军人才直接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意见》提出,大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政府引导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股政府设立的各类引导基金设立天使基金,强化对科技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意见》要求,推进“双创”改革试验,打造产学研用紧密合作的创新平台,支持产业发展载体建设。按照“基地+孵化器+基金+联盟”的推进模式,培育一批新经济领域发展示范园区,壮大新经济发展主阵地。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的若干意见》解读

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在哪,有哪些干货?12月4日,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进行了详细解读。

五不原则,让新经济“飞一会”

加快发展新经济,重在深化改革,破解制约新经济发展的制度藩篱。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意见》突出“五不原则”:不急于作规划和顶层设计,不锁定发展内容,不分传统和现代,不设定统计口径,不固定推进模式和方法。“当年腾讯QQ出现时,引起很多非议,有人说很无聊,有人说聊天影响工作,但深圳市没有急于表态,最后才有腾讯的成功。”该人士解释,新经济是新鲜事物,难免有人看不懂,政府要营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鼓励发展。

该人士介绍,在《意见》研究起草过程中,我省注重问题导向,研究分析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和诉求;注重对标借鉴,认真研究广东、上海等省市的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湖北实际,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注重可用管用,按照政策措施“可落地、可操作、可督查”的原则,不搞面面俱到,聚焦主要问题,着力突破对新经济发展的限制和障碍,主动做好“后台服务器”,创造和优化发展环境。

简化审批手续,打破部门信息藩篱

新经济发展,首先需要政府营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推进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批制度改革,改进企业审查方式,对符合条件申请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免于实地核查;优化产品检验环节,企业生产的同单元产品在6个月内接受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的,不再进行发证检验。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这项改革简化了审批流程,将大大降低企业成本。《意见》对数据公开有了明确要求:由政府投资或给予财政补贴的公共交通、卫生医疗、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产生的数据,除涉及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开放的数据外,应主动向社会全面开放。“这有利于打破部门信息藩篱。”相关人士表示,数据公开减少了互联网企业掌握大数据的时间,有利于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例如,将这些数据应用到互联网公交、互联网医疗等领域,对发展互联网分享经济意义重大。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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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经济 意见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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