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家中暖气不达标如何退费?需有双方签字的测温凭证

2017年01月16日 14:01 | 作者: 杜慧 卞静 丛俊儒 | 来源:燕赵晚报
分享到: 

事件三:供热企业上门测温未让签字?

暖气实行了串改并工程,不过今年家里的供暖效果也不理想。家住建明东区的业主孙先生说,1月初西岭供热人员上门测温,测温之后也未让其签字,直至现在也没有任何说法。

孙先生家住建明东区40号楼,他介绍说在实行串改并工程之后,家里3组暖气有一组稍热一些,其他两组一组温乎,另一组几乎是凉的,室温在15摄氏度左右徘徊。他找过楼下邻居,发现对方家暖气烧得挺热。

就此他向西岭供热提出测温要求,希望通过技术手段解决。1月初,有两名工作人员确实上门测温,当时温度显示约14.3摄氏度。“对方也没采取措施,只说暖气循环没有问题,然后就走了。”他说,事后,供热企业也没有任何说法,家中温度也没有提升,“难道测完温就完了吗?问题也没有解决,是否退费也没有回复,让人无法理解。”

本报记者于12日11时左右,致电西岭公司客服人员,记者问,如果上门测温,发现温度不达标,接下来又该走什么流程,应该如何办理退费等事宜。工作人员则说,下一步的环节具体不太清楚,她建议业主来供热企业,向有关领导问询。

答复:市供热管理中心:退费要等供暖期结束

昨日,记者查阅《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其中规定,居民有权就经营收费、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供热单位、供热主管部门咨询或者投诉;供热单位、供热主管部门接到咨询或者投诉后应当即时答复并及时处理。

关于室温不达标退费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答复,如果家中暖气不热,热用户可要求供热企业上门测温。上门测温之后,根据规定要对测试的温度,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进行签字,以作为凭证。如果是因供热企业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按合同约定应予以退费,一般情况下,退费需要等供暖期结束后进行,具体退费形式,需由双方协商。

工作人员介绍,近来接到不少业主反映,有供热企业人员上门只测温,却没有纸面记录未走签字流程。对此,管理中心将向供热企业进行督促,也提醒业主不要忘记这一环节。

编辑:梁霄

01 02

关键词:暖气 不达标 退费 测温 凭证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