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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条例引热议 校园体育设施到底应不应该开放?
立法背景
一年经三审条例始“炼”成
2015年12月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开始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征集意见,提出公办中小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区居民开放体育设施。
2016年5月26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条例(修订草案)》,关于建立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保障制度方面提出,考虑到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政府要进一步厘清开放的相关责任,解除学校的后顾之忧。
2016年9月12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二稿提出,公办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组织。
2016年11月23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三稿)》,针对中小学体育场馆的开放,此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三稿中明确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街道、乡镇全民健身组织、公民健身团队与学校共同负责,签订民事合同,建立活动制度和规则。(文/记者 李泽伟)
编辑:梁霄
关键词:健身 热议 校园 体育 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