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近两千棵古枣树“移植死” 谁来为古树之死买单?

2017年01月19日 10:57 |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上下求索:给历史一个解答

2016年12月9日,由中国绿发会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花五松是庭审的重要证人。

5名被告分别是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村民委员会、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教育体育局、新郑市林业局以及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中国绿发会认为,非法采伐大量古枣树行为未依法办理和取得采伐手续,选择夜晚偷伐,且被采伐的古枣树数量极大。偷伐行为被村民发现,在村民当场阻止、随即报案的情况下,行为人为掩盖其非法行为,规避法律制裁,将采伐的古枣树以“移植”名义移入新郑市薛店镇王张村中华古枣树园,进行所谓的“移植”。

中国绿发会的诉讼请求包括“停止继续实施毁坏古树、损害环境的行为”“恢复被毁林地的林木、植被”“赔偿因大量古枣树被非法砍伐而造成的人文及自然环境损失”“向公众赔礼道歉”等7项请求。

薛店镇政府此前称,他们不是毁树,而是“移植”,主要是为了保护古枣树。

然而,“保护”为何导致古枣树死亡?到底谁说的才是事实?谁来为古枣树死亡买单?庭审过后,广大网友纷纷为大量古枣树死亡惋惜,期待庭审结果的宣判。

守护历史:也需制度也需情

中国绿发会收集的证据显示:新郑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已确定“对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1023亩古枣树实施文物级保护”,在该保护区内,100年以上的古枣树17660株。该案中被毁的古枣树及古枣树林,属于新郑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文物保护范围,实施文物级保护。

广东耀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鑫分析指出,河南省新郑市古枣树“移植致死”事件是典型的侵害公共权益的行为,这些古枣树林属于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一环,寄托了当地人苦难的记忆,农林部门对大面积的百年枣树林应尤其注意保护。确有需要开发建设枣林土地时,也应委托相关机构做环境评估,征询农业专家的意见,随后才能进行立项、报批等手续,而且还要做好相关征地赔偿工作,尤其要注重枣树移植后的存活问题。

相关专家认为,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在未做移植存活率及生态环境评估的情况下,就径直移植百年树龄的枣树林,是违背自然科学规律的蛮干行为。事后,对于移走的古枣树没有精心护理,致使古枣树大量死亡,由此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损害了区域自然生态环境。

余鑫认为,对于类似古枣树林的保护项目,应该在科学严谨的制度安排下,加大保护力度,明确责任单位和权责归属;所属地方政府更应该用心用情去守护物种多样的家园,守护文明的传承。

编辑:梁霄

01 02

关键词:枣树 古树 买单 移植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