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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救护车"盘踞北京大医院 自称活人死人都能拉

2017年01月23日 09:17 |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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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运送病人期间出现突发情况或者交通事故,挂靠的医院不会负责任。”这名负责人说,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和家属的权益完全没有保障。

供不应求的长途转运市场

1月16日,重案组37号探访301医院内科大楼多个病房,大部分患者表示收到过不止一家“长途救护车”的小卡片,不过鲜有患者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也有患者表示,私人救护车价格太贵,安全性无法保障,自己就曾遇到司机临时加价。

一位山东患者称,2009年,他曾护送一位同事来301医院治疗,因肾衰竭,家人放弃治疗后,找了一辆私人救护车护送回山东,全程600多公里,每公里报价3元,“当时说的好好的,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费用。”

运送过程中,救护车司机要求患者家属自付高速公路过路费,否则不开车,家属无奈之下只好接受。回到山东老家时天色已晚,司机要求家属解决其住宿问题,家属提议司机住在单位合作宾馆,对方马上拒绝,称“不安全”,又向家属索要300元后离去。

骨科二区一位王姓患者是安徽亳州人,因为髋部韧带方面问题住院,住院期间有一位自称安徽老乡的长途救护车推销员来到病房。这名推销员告诉王先生,这种长途救护车是120急救中心“长途组”,安全完全可以放心,因是老乡,可以便宜点,每公里4元,回到安徽亳州只需要3000余元。王先生再三思量,自己找车回家也需要2000多元,于是同意使用这种长途救护车。

针对这种情况,北京市急救中心车管科工作人员韩超告诉重案组37号,市急救中心主要负责市民的院前急救和大型活动保障等工作,患者的长途转运护理并非主要业务。

韩超介绍,在急救中心接到的长途业务申请中,大部分都是危重症病人,其中一些患者已经放弃治疗,归乡心切,对医疗护理的要求并不高,还有些骨科出院的病人,因身体情况无法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这些情况都属于非紧急病症,一些家属咨询120急救中心没车时,可能就会选择医院外的私人救护车。

目前,北京市急救中心负责长途转运病人的车辆和人员只有4个班组,因为北京聚集了大量的优质医疗资源,来自全国各地的患者对于长途转运的需求量较大,现有的车辆和人员已经满负荷运行,但仍供不应求,急救中心每天大约能接到20个有长途转运需求的咨询电话。韩超介绍,大医院外揽活的外地救护车正是看到了这个市场。

韩超介绍,正规救护车设施齐全、操作正规,市场上的这些“黑救护车”,在车辆、设施、人员等方面都很难满足条件。他说,正规救护车的行驶本上,车辆类型一栏会写着“小型专用客车”或“专项作业车”,使用性质明确为“救护”。急救中心长途组救护车在出车前一天,随车医生会详细了解病人情况,判断是否可以转运,并会前往医院,向主治医生了解病情,了解和病人相匹配的呼吸机使用模式等,还会在医院开出沿途可能使用的药物。在这之后,随车医生会提前准备各种途中会用到的耗材。比如路途预计10个小时,会超额按18个小时准备药品和氧气等耗材,“说白了就是一个能移动的ICU。”

韩超提醒患者,对这些私人救护车要谨慎选择。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这类现象,去年卫计委与相关部门一同进行过数次集中抽查打击,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收效甚微。一方面,外地救护车的管理在注册地,卫计委无法对其进行直接管理,也很难判断某辆救护车是否在北京长期运营。另一方面,由于不能耽误病人救治,路面执法人员很难直接拦下对其进行盘查,且对此类救护车的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如卫计委只能对车内发生的医疗行为进行管理,这也增加了执法难度。

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对于北京本地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有明确规定“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使用救护车,不得私自改装、出借、借用、转卖、转让、调拨救护车或挪作它用,不得使用已注销机构救护车、非本地牌照救护车在本市从事医疗服务。”不过,对于外地救护车在京从事转运、急救病人的情况,该办法并没有提及。

这位负责人告诉重案组37号,前段时间北京市卫计委与河北省卫生部门进行过沟通,希望他们对属地救护车加强管理。不过他向重案组37号坦承,由于存在市场需求,光靠北京抽查执法很难根治问题,只有随着医疗资源向外疏解,外地患者能够在当地完成治疗,这样的现象才会得到根本缓解。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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