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小区配套小学建成13年未启用 居民在内种地

2017年02月23日 15:38 | 作者:杜慧 卞静 | 来源:燕赵晚报
分享到: 

配套学校未使用原因很多

按照相关规定,配建教育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住宅小区按规划配套建设的小学,在建成验收达标后应当无偿移交辖区政府,由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并负责配备师资和招生。

缘何一些小区配套设施建成后迟迟无法投入使用?教育部门相关人士解释说,有的小区学校完工后,未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而无法移交;有的是开发商不愿意把学校无偿交给政府,将其改变用途出租;有的小区开发商不按规划建设,故意减少教室等设施数量,或使操场的面积缩水等,导致各区教育部门不愿接收;有的也与辖区财政资金紧张有关。

位于宏业花园的那所配套学校,属于冀兴花园、宏业花园、御景园小区的配套设施,占地20余亩,规划可容纳24个班、1200名学生。学校未投入使用的主因是附近小区个别居民对在小区内开设进出学校通道有争议,个别居民担心设立通道后,出现扰民和影响出行。相关部门曾多次介入协调,教育部门也希望通过各方努力,尽快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石市教育局:应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反馈

昨日,记者从石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对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教育设施用地保障、以及配建教育设施的建设与移交等均有详细的规定。条例中规定,当新建小区达到一定规模后,应当配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等相应的教育设施。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教育设施用地,现有或预留教育设施用地范围内不得兴建住宅、商业用房和其他与教育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也就是说,新建小区所规划出来的教育用地不得留作他用。

那么,新建小区业主一旦发现小区配建教育设施未建等现象,应该怎么办?市教育局相关人士答复说,一旦新建小区业主发现问题,可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采访时,一位教育人士认为,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依法规范公建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移交和使用,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建设配建教育设施,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相互协作,共同监管,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编辑:梁霄

关键词:小区 配套 小学 建成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