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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副部长刘利华详解无线电领域热点问题

2017年03月07日 13:59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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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无线电频率看不见、摸不着,无线电台(站)的管理成为无线电管理的重要载体。能否谈谈目前我国无线电管理的现状?

刘利华: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到来,无线电应用向各行业领域深入渗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科技变革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面对无线电技术快速发展,无线电应用加速普及的新形势,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管理能力,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频率核查、台站管理、干扰查处、法规制度完善、技术设施建设和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无线电事业蓬勃发展,各类无线电台站的使用数量不断增加,无线电领域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凸显。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办理台站执照的无线电台站达到了443.46万个(不含军用无线电台及按规定执行免执照管理的民用无线电台),较2012年底增长了53.51%。其中公众移动通信基站数量增幅最为明显,从2012年的152.97万增至2016年底的307.56万个,增幅达101.06%。可以预见,未来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条例》的修订出台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无线电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记者:无线电频谱是稀缺的战略资源,随着应用的广泛深入,无线电频谱资源日趋紧张,《条例(修订)》设立了哪些制度来缓解这种资源的紧张?

刘利华:目前,无线电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我国通信、广播电视、交通、铁路、航空、气象、渔业、天文等各行各业。通过对频谱资源的开发利用,创造了巨大的产业价值和社会效益。然而,随着各行业各领域对频谱资源使用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频谱资源的供需矛盾日趋紧张。为此,《条例(修订)》强调频谱资源的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闲置和浪费,促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

一是引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促进频谱资源效益最大化,《条例(修订)》规定地面公众移动通信使用频率等商用频率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分配。

二是新增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的相关规定。适应航天事业发展和卫星业务广泛应用的需要,增加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制度,明确卫星无线电频率的取得方式、申报协调程序、卫星工程的频率可行性论证等要求。

三是明确频率使用许可期限。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期限不得超过10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出延续申请;不再使用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四是完善频率收回制度。为推进频谱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防止资源的闲置、浪费,《条例(修订)》规定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后超过2年不使用或者使用率达不到许可证要求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回。

记者:当前,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发展也是移动通信技术热点之一,当然,5G也面临频谱资源优化和利用的问题。请问,《条例》的修订出台对5G发展有哪些促进作用?

刘利华:面向2020年及未来,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将成为移动通信发展的主要驱动力。5G可满足人们在工作、生活、交通等各种领域的多元化需求,涵盖增强移动宽带、大规模机器类通信和低时延高可靠等多样化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场景,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战略及构建工业互联网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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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无线电 频率 资源 频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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