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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京居委会主任因早餐车收好处费3万

2017年03月10日 16:50 | 作者:姜洁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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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安溪县农机监理站工作人员李志伟违规套取农机购置补贴问题。李志伟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农机购置补贴72.36万元。2016年11月,李志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九江市濂溪区海会镇农医所原所长江玮侵吞新农合资金问题。2015年,江玮在任镇农医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做假账侵吞新农合资金172.5万元。2016年12月,江玮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抚州市临川区嵩湖乡曹家村会计杨文高骗取蜜桔补贴问题。杨文高违规重复申报骗取蜜桔补贴资金2.16万元,并据为己有。2016年12月,杨文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兰陵县尚岩镇房建办原主任惠忠明收受钱款等问题。惠忠明利用职务便利,将5个不符合政策的搬迁村部分居民纳入危房改造户,致使专项补助资金被套取,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77.15万元;利用从事危房改造审批工作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款共2.5万元。惠忠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 滕州市滨湖镇望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满其军收受财物问题。满其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村民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12人财物共计7.83万元。2016年5月,满其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禹州市古城镇蔡坡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建华乱收费问题。李建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村民宅基地规划费共计5.8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6月,李建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 虞城县城郊乡宋小楼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广富侵占土地补偿款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王广富利用协助上级征地工作便利,私自领取村民土地补偿款174万余元,并将其中154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7月,王广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黄石市西塞山工业园区大排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名炜等人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李名炜和村干部孙立旗、卢松林以统计数据遗失、无法合理分配为由,扣留农户银行卡和存折不予发放,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万余元;3人还分别收受礼金1.6万元、1.3万元、1万元。2016年7月,李名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孙立旗、卢松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公安县甘家厂乡财政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甘士清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问题。甘士清安排该所3名干部使用亲属身份证虚报复种面积1299亩,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11万余元,账外用于财政所开支,其中9万元用于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费及交通费用,剩余资金用于政策规定之外不能报销的开支。2016年8月,甘士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衡南县近尾洲镇福元村党支部原书记唐代社侵占惠农资金等问题。唐代社在任职期间,侵占惠农资金6064.09元,侵占水稻保险理赔款1万余元,以他人名义侵占新农村建设资金6000元,另虚报年龄骗取养老保险金6万余元。2016年12月,唐代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桃源县佘家坪乡天宝山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天进等人套取工程款问题。王天进在任职期间,指使村会计燕良春以冬修渠道工程款名义套取资金2万元,1万元被王天进据为己有,1万元用于水利建设。王天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侵占款被收缴;燕良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嘉禾县水务局油榨滩水轮泵管理站原副站长雷日贵等人套取水利专项资金问题。雷日贵伙同袁家镇水管站原站长曾令军、袁家镇上洞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唐开建,以虚列水利工程项目方式,套取资金1.5万元,雷日贵、曾令军各分得6000元,唐开建分得3000元。2016年12月,雷日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曾令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站长职务;唐开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处分 资金 通报 利益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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