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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报销药费不再“两头跑” 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

2017年03月13日 15:38 | 作者:陈晓燕 |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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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实现看病“说走就走”,还需打破更多门槛

实现医保全国联网、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是医保“全国漫游”迈出的可喜一步,但由于各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医疗资源配置差异很大,真正实现看病“说走就走”还有较长的路要走。采访中,不止一位代表委员向记者表达这样的观点。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主任杨金生认为,目前医保“全国漫游”存在多个门槛,除了信息共享门槛,还有各地政策和保险制度不一的门槛等。

“比如,从国家层面,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不统一,各省医保报销的起付线、报销的比例、报销的目录,都不一样,给异地医保报销带来很大难度。此外,去年国家实行‘三保整合’,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这很有必要,因为如果不整合,一个人因为身份、工作不同而享受的医保待遇不一样,也会因制度不一而造成异地医保报销的困难。”杨金生委员说。

“制度和标准统一是关键。”杨金生委员建议,一是从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其中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救助系统。基本医疗保障是主体,全国应该统一,体现公平性;商业保险,各地各单位可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和差异性。

二是各地医疗卫生健康信息应全国联网,把体检信息、医疗信息和医保信息等联通。从医疗的角度讲,避免重复检查重复用药;从医保的角度讲,可有效控费和提供异地结算的便利。

三是整合现行的保障制度,合并经办机构,减少政府费用支出,提高工作效率。

“实现医保‘全国漫游’,任重道远。如何让公众获得更好的看病体验,让更多人可以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给力的医疗保障,考验着制度设计者的智慧和担当。”张世平委员说。

■延伸阅读

根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坚持先省内后跨省、先住院后门诊、先异地安置后转诊转院、先基本医保后补充保险,结合各地信息系统建设实际情况,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的地区,稳步全面推进直接结算工作;坚持与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与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相结合,建立合理的转诊就医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

各地医保待遇有差异怎么办?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转出方面,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获取信息。

在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记者陈晓燕整理)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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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看病 报销 药费 医保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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