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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立法的民革声音

2017年03月14日 14:11 | 作者:周福志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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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全国两会启幕的前一天。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立法的同志,从民革中央带走了一份“神秘”文件——《社会文明促进条例(示范文本)》初稿。

厦门将在参考该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法治保障为社会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此举,意味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推动社会文明的城市将再增加一个,也意味着民革中央积极响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精神,围绕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的调研建言在得到中央层面重视的同时,也开始在地方“开花结果”。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社会普遍文明程度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许多负面报道屡见不鲜。除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传统习俗、城乡差异等多方面因素,行为规范刚性缺失、立法不够精准,是社会文明不彰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文明立法,该不该?

为文明立法,一些人直言“听起来很美”!有句话叫:“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关于社会文明该不该立法的争议,历来不平静。

目前,我国深圳、武汉、杭州等多个城市已经实施或正在探索为“文明”立法。该不该为“文明”立法?如何平息争议?当前地方立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提升立法水平?带着这些问题,民革中央调研组历时半年,先后赴12个省份调研。

社会不文明行为,过去除了道德谴责外,手段较少。但负面结果是,不文明行为没有刚性束缚,很容易信马由缰。以酒驾、醉驾为例,其危害众人皆知,政府社会宣传多年,但却屡禁不止。“醉驾入刑”后,不仅治理效果立竿见影,而且转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和生活观念,“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新的酒文化。

在调研基础上,民革中央认为,行为规范刚性缺失、立法不够精准,是社会文明不彰的重要原因之一。实践证明,对一些屡禁不止、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不文明行为,上升到法律手段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表示,道德和法律不可混为一谈,但也不可割裂对立地看待两者关系。现代社会中,法律维护道德和社会风气的作用极为明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

为文明立法,别再成为“纸老虎”

“用立法约束‘文明’,没有可操作性,只能是废纸一张。”“立了不执行,反而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对于为文明立法,不少网友表示担忧和质疑。

立法难,执法更难,要有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有明确严格的实施细则、有科学可行的执法模式,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这样条例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以太原的“禁炮令”为例,早在1994年,太原市便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然而20多年来,几经修改,违规燃放仍在进行。2015年以来,太原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禁炮规定,六城区全面禁炮,特别是禁止凌晨放炮,并陆续出台了有奖举报、纳入日常考核、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等举措,“禁炮令”层层升级。近两年春节,周边日渐稀少的爆竹声中,市民已经能明显感受到禁炮带来的变化。

从“纸老虎”到“高压线”,太原的“禁炮令”可谓是为“文明”立法的一个缩影。

“有些地方立法上还缺乏刚性,是没有‘牙齿’的软法。”民革中央认为,规则规范弹性空间太大就难有实效,故需增强行为规范刚性。

“目前我国在法治建设、尤其是精准立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民革中央认为,问题主要体现在:强调法治政府的概念较多,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社会文明法治建设关注不够;地方立法不够精准,设区的市运用地方立法权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水平有待提高,“法不责众”现象时有发生;以法治促进社会文明、法治与德治结合的实招不多。

为文明立法,如何做到精准?

法安天下。在立法、执法、司法中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发挥法律惩恶扬善功能,是对时代变迁的呼应。

在研究多地为“文明”立法的实践的基础上,民革中央建议,各地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下,可以用地方立法形式,对城市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作出具体的、精细的行政奖惩规定,并通过市民调查、民主协商等广泛征求意见,以求获得最大的社会认同度。

如何做到精准?民革中央认为,精准立法需要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配套,建议积极发挥地方立法效能,由省级、市级立法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处罚标准的激励和威慑效果,进行精细化立法,市级层面处罚标准则应尽量避免弹性和自由裁量。

民革中央还建议,在将公民社会行为文明规范纳入法治轨道的同时,进一步通过立法规范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诚信行为。同时,鼓励公众参与有关社会文明方面的执法监督也颇为重要,例如让公民通过“随手拍”参与执法监督,形成法治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部良法,胜过千言万语;一套好的机制,胜过无数次运动式的治理。民革中央认为,把社会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可以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文明的引领作用,是对“文明”的最好呵护。

据悉,为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的有关精神,民革中央还与多所高校法学研究机构联合起草了《社会文明促进条例(示范文本)》,通过政治协商、立法协商等渠道,为地方立法机关提供参考,并进一步深入研究法治促进社会文明的经验和标准体系。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立法 文明 精准 法治 民革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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