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北京16家银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 封杀“过道学区房”

2017年03月22日 09:47 | 作者:朱开云 | 来源:北京青年报
分享到: 

动态

央行要求合理控制房贷比和增速

本报讯(记者 程婕)据报道,近日央行加急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对于房贷政策,文件明确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窗口指导,督促其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房贷比和增速。

文件内容还包括,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将住房信贷政策作为调控房地产一揽子政策的组成部分,合理搭配使用最低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优惠幅度和最长贷跨年限等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辖区内住房信贷政策做出适度调整。其次,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敦促其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房贷比重和增速,做好房贷资源投放的区域分布,支持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有效防控信贷风险,积极会同当地银监部门,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落实。此外,还要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审核。

此前,央行营管部主任周学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个人房贷在新增贷款中的占比会降下来,增速也会放慢。个人房贷在新增贷款的占比预计会下降到30%以内,相对于去年45%左右的占比,降幅明显。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年全国人民币贷款增加12.65万亿元,其中,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为主的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5.68万亿元,占比达到45%。

相关

三四线城市接力 新一轮楼市调控

新一轮楼市调控蔓延到了三四线城市。昨日,东莞市政府出台最新的楼市调控政策,要求新房申报价不能明显高于同区域在售项目。新政对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创新土地供应条件及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方面都有新的要求。

新的调控政策要求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价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

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实施前未备案的,以首次备案价格计),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两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两个月延长至90天。

昨日下午,江苏镇江句容市政府也发布楼市限购新政。由于在地理上紧挨着南京,自去年下半年起,受多重因素影响,句容市住房成交面积和价格均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为抑制过热的楼市,句容楼市新政规定,非句容户籍限购一套,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另外,新政要求强化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经物价部门核实备案价格并取得预售许可后,房地产企业必须在销售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新政还要求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该新政通知从2017年3月22日起执行,暂定实施6个月。(记者 朱开云)

编辑:梁霄

01 02 03

关键词:北京 首套 房贷利率 学区房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