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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多重问题今年破局 市场化投资呼声渐高

2017年03月29日 10:10 | 作者:左永刚 |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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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转型

目前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据贾康介绍,到2014年年底累计只有18.4%的职工家庭享受了公积金贷款,基金使用率只有5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积累了数量可观的结余资金,据统计,2015年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沉淀资金为7810.17亿元。沉淀资金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19.2%。

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同样是重要待破难题,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制非常分散,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运营体系。

“目前住房公积金由各个城市管理,并非中央管理,将来应该考虑由中央统一管理。”李战军建议。

贾康建议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型成为一个主要为中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

贾康阐述,改造为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后的主要业务范围应该包括:通过金融市场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如允许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发行债券融资;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如为保障房建设提供资金、帮助中低收入者租赁住房、增强住房公积金资金提取的灵活性等。

拓宽公积金市场化投资渠道

在实现转型、提高使用率的同时,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也需要提上日程。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毕文强认为条例缺乏保值增值方面的规定。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2.88万亿元。

李战军表示,目前住房公积金不能进入股市投资,这种现状需要打破。随着对公积金管理能力的提升,需要逐步放开公积金市场化投资范围,以此实现保值增值。

贾康认为,在转型为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之后,应该允许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公积金的结余资金进行投资运作。结余资金除了存银行、买国债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还可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信用等级高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贾康还建议允许开展住房贷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他表示,转型之后,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的资产主要是对计划参与者的公积金贷款,为了盘活公积金贷款资产,可以考虑允许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将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打包后,以打包后形成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即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证券化。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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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积金 住房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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