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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时代月嫂工资暴涨 花钱“跳级”成行业潜规则

2017年04月06日 15:37 | 作者:张玉岩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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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也有“国标”

不能想咋评就咋评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2月1日起,被称为“月嫂国标”的《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已经正式实施,根据这项质量规范,月嫂的星级评定标准十分清楚。

规范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一至五星级和金牌级六个等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各等级的月嫂必须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规定中对于最高级别的“金牌月嫂”,提出需要在从事过五星级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基础上经过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要求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中级营养配餐员等资格证书,具备48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如果没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72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累计48个月或72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可以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生活照料及生活保健等。

记者从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了解到,这个规范是行业内的最低标准,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高相应的标准,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每年都会评选50名全省金牌服务员,包括养老和育儿两个项目。

规范还要求,月嫂年龄为18岁到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定期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 实习生 宋玉洁 郭丹宁)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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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二孩 月嫂 工资 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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