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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古村落保护须活态传承

2017年04月10日 17:50 | 作者:王国平 高建进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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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要见“物”,更要见“人”

“尽管当前古村落保护形势大好,但依然没有走出低谷,还处在落后状态。人们更多时候充当的是老房子的匆匆‘看客’。”中国古村镇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福建省文物局原局长郑国珍直言。

他说,修护好的历史建筑,利用率低下、单一乃至空置现象普遍存在,继续“空心化”。所谓的古村落旅游,多数属于“亮宝式”的村落展示,引导说明简单乏味,建设改造项目同质化明显,特别是文化传承缺乏后劲。

郑国珍认为,古村落保护,在坚持对“物”的守望的同时,更要加强对“人”的关注,“古建筑是传统村落的肌体,文化传承是古村落的精神支柱,传统村落里的人,也就是那里的生活形态、生产形态,是传统村落里的‘心脏’。只有‘心脏’跳动了,村落才有活力”。

在祁嘉华看来,古村落保护关注“人”早就有之。20世纪二三十年代,晏阳初在河北保定22个村落成立“平民教育实验室”,陶行知在南京成立“中华教育改造社”,梁漱溟在山东成立“乡村建设研究院”,他们在设法复苏农村经济的同时,还兴办水利、改良耕作、修整公厕、营造环境,涉及农村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头绪很多,但是尊重民族传统,以教育为核心,以启发‘民智’为切入点的宗旨贯穿始终”。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复兴规划设计所主任周珂说,古村落的规划设计,不能单纯为了“成功和好看”,过分强调所谓的创新、示范、标准和风情等外在形式,而忽视了村落长年积淀下来的自我风格,特别是当地老百姓的审美要求。

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大溪乡曹家村是一处典型川西山区传统村落。2013年强烈地震造成全村房屋严重受损。在灾后重建规划时,周珂明确规划建设必须以“村民自治”为前提。项目组趁着在外工作学习的年轻人返乡过年期间,组织了两次开放性的讨论会,听取大家关于村落重建的意见。并依照法律法规,在村民委员会之下设立两个自建委员会,让大家一起参与规划的编制和审定。

“我们把自己定位为‘技术服务者’,除原则性问题外,尽可能不加干预。这样避免了统一规划导致的特色缺失,也保障了村庄自我发展的多样性和活力。”周珂说。(本报记者 王国平 高建进)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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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 古村落 文化 遗产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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