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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救被困者费用谁买单? 八成受访者赞成立法规范

2017年05月19日 14:24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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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市民:应该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

“没带钥匙开不了门完全可以求助于开锁公司等专业部门,拨119报警感觉有点‘杀鸡用牛刀’。”家住番禺区的市民赵先生认为,作为市民本身应该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但如果没带钥匙,家中有幼童被困、灶上还在炖汤等危险因素,我觉得还是要报警求助。”

市民刘女士则认为,遇危险时获得救助是公民应有的权利,向消防、警察求助是令人最放心的办法,自己也是这样教小孩的,遇到任何问题要向警察求助或拨打110,警方应该提供无偿安全的帮助。

消防部门:求助警情会及时救援

消防部门表示,接到群众的报警一定会按照规定及时处置,对于群众属实的求助警情,警方会及时出警提供救援,但谎报警情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是违法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另外,消防应急救援的本质是应急力量,未来会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让更多人参与到社会救援工作中去,同时注重发挥基层的自救能力,也希望市民酌情报警,能自己解决的最好先自行解决。

救援有没有可能收取一定费用呢?这在广州蓝天的喜月看来,是一个心理上跨不过的坎。“即使是驴友走失这类现象,虽然有驴友的任性成分在里面,但他并不是主观故意的,因此,从社会的角度来说,也应该对他宽容一些。”不过,喜月也听到一种讨论,“如果出动直升机救援可能就不一样了,成本摆在那里,有人认为救援可能会朝着收费发展。”

专家:受助者应为“任性”买单

原广州蓝天救援协会创始人之一、国家应急救援员曾智明认为,“救援需要耗费大量精力,要国内的公益组织救援队员进行收费,大家可能都会接受不了。但从警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受助者或者其家属方应该支付适当的费用,受助者应该为自己的任性买单。”不过,在曾智明看来,这种支付并非一定是全额支付的形式,而是可以采取罚金的形式,由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进行操作。

曾智明介绍,救援非常耗费人力物力,特别是山区救援,一周下来可能需要上百万元。“其实罚金数额并不大,据我所知,绝大部分罚金的额度都在5万元以下,罚金的额度在受助者可接受范围之内。”他建议,可从景区开始试行这种模式。有些非景区的地方,也有相关单位进行管理,如果出现类似的情况,也可由有处罚权的单位进行处罚。

编辑:梁霄

关键词:搜救 费用 受访者 立法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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