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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7年05月22日 10:15 | 作者:陈玺撼 |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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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价格杠杆,收运方更强势

相比人员结构复杂的商场、楼宇,企事业单位全面实现垃圾强制分类的可能性更高。“我们要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员工,在垃圾分类上完全可以提出比较严格的要求。”上海东培企业有限公司总务课课长戎翼自信地表示,该企业的垃圾强制分类已十分成熟。

要实现强制分类,先要在垃圾桶上做文章。记者在这家企业内走访时发现,两层楼的办公区域每层只有1组4只垃圾箱,分别对应4种分类;7幢车间每幢只有2组8只垃圾箱,所有垃圾只能定点投放。

“这是一种强制手段,如果垃圾都能就近一扔,分类和减量效果肯定不好。”戎翼表示,垃圾箱的距离产生“美”,由于扔起来不方便,员工会下意识地减少垃圾产生量;实在要扔,每次都要走上一段路,会产生“既然都走到这里,索性好好分类”的心理。戎翼透露,每个垃圾桶都有编号,如果在清运时发现哪个垃圾桶的垃圾混放问题严重,所对应的部门就要在管理层的微信群里被点名,整个部门绝对会“面红耳赤”。

倒逼企业实现垃圾强制分类,“不分类、不收运”也是关键。松江区绿化市容局环卫科科长颜玉祥介绍说,目前松江有近千家企事业单位正试点“不分类、不收运”,在温度高的夏天,如果因为垃圾分类不好,导致厨余垃圾被收运单位拒绝,这气味多一天都是煎熬,因此对企业的倒逼效果明显。

要保证“不分类、不收运”的模式有效运转,收运单位能否有效履行监督垃圾分类的责任是关键。松江区采用了价格杠杆促使收运单位做好监督者的角色。颜玉祥举例,东培公司的工业垃圾收运处置费用接近900元/吨,相比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单价高出许多,在这样的价格机制下,收运单位自然希望高价值的工业垃圾越多越好,对于分类不好而掺杂了工业垃圾的生活垃圾则是“零容忍”、不收运。

此外,垃圾分类不到位,收运时的总量就会多、分量就会重,收运单位如果将混装的垃圾运到分拣中心,一旦被监管部门查获,将按超出的分量额外收取一笔费用,垃圾收运单位可能亏本白跑一趟,从而倒逼收运单位在上门收垃圾时大胆对分类不好的垃圾说不。

未来全面铺开,标准要定具体

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实是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路”。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戴星翼表示,严格执法的成本太高,不可能采用人盯人的办法来监管那么多单位是否实施了强制分类。相比之下,类似松江区这样的试点,灵活应用一些经济杠杆,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类似商务楼宇、社区这样人员结构复杂的单位,是推进强制分类的难点。”戴星翼建议,要解决难点,正在进行立法调研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明确垃圾收费机制,有了这一前提,上海可以在一些小区试点,采取“歧视性收费”的方式倒逼居民自觉分类垃圾。比如,垃圾分类减量做得好的小区可以不交费,做不好要交费,让小区业委会动员居民,自主决定该“走”哪条路。

垃圾收不收费,取决于有没有落实好强制分类。戴星翼还建议,应当制定一项具体标准,据此来判定相关单位是否做好了强制分类。

记者了解到,今年出台的《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附有一项“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其中规定,每桶(240升)湿垃圾中,有超过3个纸类、橡塑类、纺织类、砖瓦陶瓷类、玻璃类、金属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或有1个有害垃圾,即为不合格。

对此,戴星翼表示,上述简易标准主要用来判定一桶垃圾是否合格,至于一个单位怎样才算合格地实施了垃圾强制分类,具体规定应当更加全面科学。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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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垃圾 分类 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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