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沸点 沸点

落马官员的情妇:有人立马成"反腐先锋"有人被追杀

2017年06月07日 11:15 | 来源:法制晚报观海解局
分享到: 

赵黎平

2016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因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四罪被山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其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所杀的便是其情妇李某。

赵黎平不仅是一名副省部级高官,更是一名高级警官,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长达7年时间,案发前已退休。

据媒体报道,李某遇害时28岁,家住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在赤峰从事服装生意。2015年3月20日晚,赵黎平开车到内蒙古赤峰市作案,案发地位于赤峰市松山区步行街附近。赵黎平杀人后,随即将尸体装入自己奥迪车的后备箱,开车离开赤峰市,半路上抛尸。

情妇等“特定关系人”同样被追责

据新华社报道,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表示,从目前曝光的多起腐败案分析,情妇参与官员贪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与贪官共同受贿;二是情妇本身经商、做生意,为了换取利益直接向官员行贿;三是情妇利用领导的人脉关系、影响力收受他人贿赂,领导并不知情,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涉嫌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四是情妇帮贪官藏匿赃款,可追究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徐松林说,“受贿罪原来只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如今司法解释又增加了‘特定关系人’,把领导干部的身边人都纳入到法律范围,一旦参与贪腐,同样会被追责。”

“情妇充当腐败的代理人和操盘手,一方面充满隐蔽性,让官员隐藏在幕后进行操纵,另一方面也会为贪官推卸责任创造条件,但他们终不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教授张紧跟说。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落马官员的情妇 反腐先锋 被追杀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