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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增加10年收入”,太魔幻现实主义

2017年06月21日 11:31 | 作者:佘宗明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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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佘宗明

“个人资产增值有哪些捷径?”“买房。”“还有呢?”“假离婚。”

听上去很魔幻是不是?可这却很“现实”:日前《经济参考报》就报道,在很多实行住宅、汽车限购的地区,由于婚姻关系和户籍与获取购房资格、购车上牌等关联,婚姻成为某些人突破政策限制、获取灰色收益的筹码,“办个假离婚相当于增加10年收入”。

一次假离婚,胜打十年工。听到这,很多人的感受估计被毒鸡汤代言:人还是要努力的,不努力一下,你都不知道什么叫还不如不努力——努力10年,没准都抵不上人家离一次婚。

可工作10年,果真就抵不上一个“假离婚”?

报道中是这么算的:“如果按照2016年10月之前的政策,同样是300万元贷款,首套住房最低为85折利率,二套住房为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在30年等额本息还清的情况下,前者支付的利息约为226万元,后者约为306万元,多出80万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度北京职工年均工资为85038元,也就是说,一次‘假离婚’,单是利息的差距就相当于一个平均工资水平的职工‘不吃不喝干10年’。”

这段算术题看着在理,bug却一大堆:依其说法,“假离婚=增加10年收入”的前提得是,依照2016年10月前的政策、贷款300万、30年还清,少一样都不行。可现实中,有多少“离婚者”契合这条件?即便这样,离婚后少付的80万元也是30年内还清,考虑到30年内的物价通胀和收入涨幅等因素,拿2016年的北京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参照,有多大意义?

所以“办个假离婚相当于增加10年收入”,只是极个案的情形,无法用来为“假离婚”的变现“估值”。

但无法讳认的是,在很多地方,“假离婚”能让很多人占到不小的便宜,实现资产曲线增值,却是事实。

网上早就有关于假离婚避税或避开限购的“攻略”:1,夫妻把所有住房都贵属一方名下;2,办理离婚使另方变为无房户;3,无房户买房是第一套,可规避限购并享受首付及贷款优惠;4,拿到房产证后再复婚。最后得出结论,此法成本低而收益高,手续费仅几千,但各项获益可达几十万。什么叫“一离婚本万利”?这就是。

有专家说,反复离结的“拉链式”婚姻,看似挺划算的“资本”运作,却严重损害了婚姻的严肃性。何况,所谓的“假离婚”中的“假”字,针对的只是离婚本意不真实,法律层面不存在办了离婚证明后的“假离婚”。现实中,夫妻密谋合演“离婚—买房—复婚”大戏,结果一方假戏真演的案例一举一大堆。

但正如马克斯·韦伯说的,人人都有通过精确计算功利的方法以最有效达到目的的“工具理性”。“假离婚”沦为“真背叛”的例子总归少数,在“假离婚”能少奋斗很多年的巨大实际利益面前,谁还听你“假离婚有风险,投机须谨慎”的劝诫?

为了多得拆迁补偿而全村160多户集体“假离婚”的南京某地村民就不会听,因为拆迁补偿是按户算的;为了帮客户买房结了四次婚、结婚对象中岁数最大的已70多岁的上海本地某中介小伙也不会听,因为每次一结一离,他能得到6万到8万元不等的报酬。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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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离婚 收入 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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