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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合发文助孩子远离欺凌恐惧

2017年12月28日 08:57 | 作者:丁雅诵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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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是对学生欺凌问题作出的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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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欺凌首次有了明确定义

一直以来,关于何为“学生欺凌”争议不断。从事件发生的场地是否仅限于校园,到主体是否包含除了学生以外的老师、家长及社会人员,再到如何区分学生间的冲突行为究竟是嬉戏打闹还是暴力欺凌?诸如此类的问题一直存在。《方案》首次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这次界定为实践中的判定提供了标准,尤其是在界定学生欺凌构成要素时,明确提出单次或者多次以各种方式蓄意伤害他人造成一定损害的事件都是学生欺凌,很有意义。”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雯认为,“不管是反复发生、偶然发生或者单次发生,其性质都属于欺凌,都应该严肃处理。”

“《方案》指出的欺凌手段包括网络,这值得我们思考。”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表示,“网络欺凌是一种新型学生欺凌现象,具有隐蔽性强、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和难以消除等特点,危害性要甚于传统欺凌。如何认定是否发生网络欺凌、如何确定实施者、网络欺凌的后果评估,这些都还存在较大的困难,需要制定合理标准。”

《方案》同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对此,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认为,中小学生活泼好动,打闹嬉戏是学生生活中正常的交流。对学生欺凌必须有合理的界限,不能因噎废食。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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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欺凌 学生 事件 教育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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