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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呼吁:别让安全成为网络食品交易的“致命伤”

2018年03月10日 10:57 | 作者:吕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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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吕巍)背景:由于网络食品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及不确定性,使得食品销售、运输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在销售环节,不法商贩违法销售假冒劣质食品和无标签无生产信息的自制食品,或把实体店已下架的食品拿到网络上销售;在食品配送环节,网购食品售运分离。一些快递公司接到网上店铺的订单后,把食品和其他物品混装运输、混装送递,容易导致包装破损、食品污染。送餐骑手的个人健康和卫生,尤其是在特殊天气条件如下雨、天气炎热等情况下的卫生处理没有规范的措施等,都让人们对网络食品交易的安全问题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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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食品”已经构成食品流通的重要渠道。但在民进中央看来,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网络食品交易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网络食品经营主体信息难以全面掌握、网络食品交易涉及的区域广以及社会整体对网络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的。食品网络营销中的安全监管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严重制约着食品网络营销的市场开拓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民进中央提出,应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特别是针对自媒体及网络餐饮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条款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增加自媒体售卖食品及网络餐饮服务的相关内容,并将网络送餐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写入法律法规。同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食品生产者列入赔偿及追偿的责任人,尽快建立起适应现实需要并具有持续有效性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以增强政府和社会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在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方面,民进中央建议建立网络食品经营者名单制度,将建立台账情况、进销货状况及信誉评价等因素列入考察范围,各部门信息共享,公开相关数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和预警交流,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快递运输的监管,定期集中对外送箱做清洁维护,定期核查网络送餐人员的健康证明,引入消费者评价系统。

民进中央提醒,还应加大消费指导,建立专门的消费者保护平台。“指导消费者尽量选择第三方付款或货到付款方式,到具备经营资格的网店消费,保留网购的相关证据。建立网购食品纠纷仲裁机构,以相关行政部门为纽带,连接网络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网络纠纷。”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民进中央还提出了“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大数据应用和构建网络食品安全共同治理体系的建议”。呼吁,加快建立网络食品交易信息数据库,推进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设一个现代化、信息化的监管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中国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各方面作用,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积极主动提供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在法治的轨道上汇集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网络食品安全治理协调一致、良性互动的共治局面。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食品 网络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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