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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

2018年04月06日 15:09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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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4月6日电(记者陈晓波)近年来,滥用可致人上瘾、瘫痪的“笑气”事件增多。记者6日从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宣判浙江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殷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笑气”,化学名称一氧化二氮,原本是一种用于医疗麻醉和甜品加工的气体,被列为危险化学品。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10月底,被告人殷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和淘宝平台批量购入“笑气”,加价后出售给全国各地买家。

云和警方在搜查殷某某租住房时,当场查获828盒“笑气”及其他涉案物品。至案发时,殷某某已出售“笑气”12000余盒,销售30余万元,从中赚取差价3万余元。

据云和县人民检察院介绍,当前对“笑气”的监管尚存漏洞。在本案中,检察机关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笑气”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从源头上打击造成滥用的非法销售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殷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编辑:曾珂

关键词:浙江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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