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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

2018年05月11日 09:01 | 作者:谷业凯 余建斌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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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是从事科研的准则和基础,也是评价科学研究价值的前提。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相关部门和科学界分别设立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科研学术不端行为得到一定遏制。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仍待完善,违背学术诚信规范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消失。

科研学术不端行为有什么危害?应当“零容忍”还是“适当宽容”?怎样建立诚信规范的长效机制?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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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侵害学术肌体的不诚信行为仍未完全杜绝

近年来,我国科研产出大幅增长,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但在科研诚信和学术风气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017年,国际期刊《肿瘤生物学》将107篇中国作者论文集中撤稿,引起广泛关注。经核查,在涉事论文中,101篇存在提供虚假同行评议专家或虚假同行评议意见问题,学术评议认定其中9篇存在内容造假,486位涉事作者不同程度存在过错。科技部为此专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

“科研学术不端行为不仅完全背离了唯实求真的科学精神,而且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损害了我国的科研生态环境。”中国科学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穆荣平认为,如果不及时加以有效遏制,将引发科研浮躁风气蔓延,滋生日益增多的投机行为,甚至会对我国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多年来,相关部门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不断探索,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制度安排。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03年起试行监督组进驻项目评审会制度,科技部联合相关部门在2007年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2016年9月正式在全国各高校施行。

去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今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树立正确科研评价导向的规定,加大对科研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夯实我国科研诚信基础。

这些规章制度的设立使科研诚信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零容忍”“一票否决”等成为高频词。一些科研单位也迅速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细化,如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针对论文署名失范事件和科研不端举报实例而制定,实用性和指导性很强。截至2017年底,中科院87%的单位建立了处理科研不端的相关制度,另有5%的单位发布了“吸金期刊”等负面期刊名单,维护了良好的科研风气。

“我国的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在三个方面取得了成效,一是形成科研诚信规范体系,包括相关法律、部门法规和管理政策;二是设立了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包括专门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制度等;三是建立了科研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李真真介绍说。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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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研 诚信 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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