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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乡村“形” 守住乡愁“魂”

福建省政协聚焦“探索全省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新机制”议政建言

2019年11月28日 20:41 | 作者:王惠兵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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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11月28日电(记者 王惠兵)一场会议,调研走访6个月,深入30多个名镇名村考察座谈,参与人员近800多人次……10月28日,福建省政协召开“探索全省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新机制”专题协商会,在为“新福建”建设凝心聚力的同时,诠释着协商民主在八闽大地上的新风貌。

目前,福建省有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4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1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5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94个中国传统村落,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总体形成了闽西土楼、闽北徽派、沿海石头厝、闽南风情和福州三坊七巷风格等特色,时空鲜明,文化底蕴厚重。

“传统村落古民居承载着乡村历史遗存的精神资源和文化记忆,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它们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福建省政协主席崔玉英如是说。

在会议现场,一本印有36篇发言近200页的材料汇编,见证着历时6个月的调研实效。

“要功能改造、修旧如旧,让建筑‘活’起来。”“建议搭建乡贤回归平台,实现资金回流、企业回迁、信息回传、人才回乡。”这是一场令人期待的协商会议,12位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一线乡村干部代表在会上踊跃发言,从不同方面为全省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建言献策。

“当下,全省传统村落保护的科学理念尚未形成,保护工作不均衡,开发同质化现象严重。”王宁新常委率先建议,要鼓励当地村居民义务担任“宣传员”,提高保护意识,建立传统村落警告和濒危警示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同时,探索创新“多元化、社会化、企业化”保护模式,立足区域实际,培育专业人才,做好保护开发。

林全金常委认为,个别村寨在保护发展中体现传统风格还不够明显,资金也相对短缺,保护发展合力仍需强化,建议以“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为目标,加强规划,突显民族村寨特色;进一步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完善机制,形成保护发展合力,确保特色村寨保护发展更“特色”。

屏南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平戏、邵武市和平镇全国罕见的城堡式大村镇……当前,全省传统村落文化资源,从存量规模,到历史价值,都具有独特性。

“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杨琳常委建议,制定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处理好城镇化与古村落保护之间的矛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滚动发展,使古村落既能妥善保护又能取得良好效益,并全力推进传统村落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

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吴棉国常委建议,完善利益导向,推动传统村落由“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做到传统村落建筑“应保尽保”;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头戏”,培育传统村落文化传承人,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行稳致远。

洪世键委员建议,将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文化生态;屏南县文创工作者林正碌建议,以屏南县农村为试点,有效激活山地农村的地理价值,发展新经济;注册城乡规划师吴军和建议,将偏远山区难以就地产生开发效益的经典古村落古民居收购后集中迁建,提高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效益……

“本次专题协商务实高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民主协商中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副省长李德金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省政府将从突出“依法保护、真实保护、整体保护”理念、切实强化规划引领、大力推动抢救保护、加快实施修缮维护、加大活化利用力度等五个方面,不断提升全省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水平和成效。

崔玉英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以更加完善的协商机制、更加浓厚的协商氛围、更高水平的协商质量,为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献智出力,通过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让八闽大地的传统村落古民居既留得住“形”,又守得住“魂”,真正让深沉古老的历史记忆“活”起来。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保护 村落 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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