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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久安,关键在基层 ——广东省政协“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对口协商小记

2018年10月31日 09:05 | 作者:林仪 揭春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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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久安,关键在基层;安全稳定,重心在基层。今年4月至8月,广东省政协到田间地头开展了一场深调研,在长达数月走村串户的调研中,力求寻得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的良方。10月23日,省政协召开“推进我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对口协商会,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部分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副省长黄宁生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参与互动协商,场面十分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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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早在4月20日,广东省政协就着手准备调研,召开了“推进我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专题调研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座谈讨论,为调研破题。这是省政协从2017年下半年就开始酝酿的协商题目,恰好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无缝对接。

“‘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挑战最大。”省政协主席王荣认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广东如果回答好了,不仅仅解决了我们的问题,也为国家的改革开放,为国家的基层治理提供范本和经验。”

4月下旬至8月中旬,省政协联合各民主党派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题调研组分赴广州、云浮、清远、惠州等市实地调研,邀请肇庆及粵东西北地区其他10市政协同步开展调研,并到浙江、福建等省市学习考察。

发挥“头雁”效应

协商会上,广东省政协提交了《关于“推进我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的调研报告》进行协商,大家纷纷称赞调研报告“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是一份高质量的报告。“我是第一时间认真拜读了调研报告,感觉到选题很准确,内容充实,符合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也符合广东的实际,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黄宁生表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吸纳报告中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

这份厚达90页的调研报告大量引用镇村干部群众和省直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代表的原话,原汁原味地反映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和诉求。

在调研中,委员们发现,乡镇干部“什么都要管、不该管的被迫管、真正该管的没管好”现象普遍,不少村委会主任反映,主要精力用在完成各种任务、填报各种考核表格上,村民自治成了“副业”。一位村委会主任告诉调研组,今年1月-8月他已经签下了26份“第一责任状”,“26项第一个责任,我是在走钢丝绳”。

乡镇政府权责不对等、职责定位缺乏科学分类、可支配的资源和能力不足以满足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与繁重责任相对应的是,镇级普遍的经费不足、编制不足,身兼多职现象严重,在基层治理中更多表现为“力不从心”。

为此,调研组建议,要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乡镇责权利。一方面要深化镇街机构改革,编制县镇村级权责清单。另一方面要改革干部遴选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激励容错机制。

“县级政府要简政放权,基层可以做的,下放基层。”省政协常委、民进广东省委专职副主委胡献说。

民建广东省委参政议政专家委员会委员付伟则提出,要正确认识基层干部本地任职和适度交流的辩证关系,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基层干部交流机制,例如探索基层党支部书记的跨村调动,联村任职,将能力强的党支部书记调到临近村庄兼任党组织干部。他还建议,将村两委班子任期改为五年,“村两委在有限的任期内难以落实,一年熟悉,两年干,三年等着换,而且三年换一届的成本比较高,增加了农民负担和财政支出”。

此外,职业上升空间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调研报告中提出,要制定实施专项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公务员队伍编制,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办法的建议,我们非常赞成,认为这些办法,对鼓励村干部,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台盟广东省委专职副主委郑广台说。

“最本质、最关键、最核心还是要党的领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武延军指出,“头雁工程”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画龙点睛之笔,“省委书记李希谈乡村振兴必谈三年行动计划,谈三年行动计划只说‘头雁工程’,‘头雁’太重要了,村支书选好了,就能解决大问题”。他透露,目前全省已物色、培养3万多名后备干部,现在着手培训、挂职、发展入党等方面的工作。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为什么我们经过那么多年的努力,还未培养出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习惯?”省政协常委、省法院副院长谭玲认为,这是由于传统的人治的思维根深蒂固,关键是要加强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敬畏和崇尚思想。“我觉得这方面大家考虑得不多,都是一些具体的办法来做,虽然办法也会慢慢培养他们对宪法、法律的敬畏和崇尚。”

对此,调研报告中也提出,要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突出抓好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允许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谭玲还提出,在立法时要注意把好的乡规民约转化为法律来约束群众。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表示,下一步,要对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活动进行规范,使村规民约符合时代精神、德治法治要求。

“我认为,应精准法律需求,加大继承、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费者权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民革广东省委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徐春龙认为要增强普法的渗透力。

“法宣工作做再多都不为过,要久久为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形容以往的法宣工作是“大水漫灌”,现在是要“精准滴灌”,调研组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建议可行,接下来将会加强这方面工作。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调研 基层 政协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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