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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确定的制度性安排应对不确定的世界变化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谈外商投资法

2020年01月10日 09:36 | 作者:孙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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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细化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措施。此草案与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同步配套实施。至此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都已正式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我国扩大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必须有健全的法治保障。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落地实施,进一步彰显了中国坚持开放的决心。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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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系统的外资立法,是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围绕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对人民政协报记者这样表示。

人民政协报:2019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施行。该法为何受到如此关注,这个时候施行有何重要意义?

周汉民:外商投资法是总结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在利用外资方面的三部重要立法之一,也就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法。这三部立法对中国利用外资做出了重大贡献。不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有许多新做法需要融入立法之中。而且中国利用外资,不管企业形式如何,立法规定应当三法统一,三法统一也是长期以来的愿望。因此外商投资法于2019年3月通过,今年1月1日起施行,受到全世界关注是理所当然,是中国利用外资统一立法,三法归一最重要的步骤。

人民政协报:外商投资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在利用外资改革方面有哪些特别的亮点,具体举措有哪些?

周汉民:我认为其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首先就是将2013年9月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试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到了实处。中国是世界上第77个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的国家,从2013年9月的上海自贸区开始,到今天中国18个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最后能推向全国统一立法,这说明中国的改革开放,尤其是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落到了实处;第二是扩大了利用外资范围,以往讲的利用外资,主要是利用外国的直接投资,而此次立法涵盖了所有的间接投资,说明中国对外开放又有了新举措和新步伐;第三是完善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做到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地位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这不仅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三个平等,而且也是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其他所有制企业处在了三个平等的坚实基础上;第四是强调对知识产权更强有力的保护。立法明确提出,不能强制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这是非常重要的开放举措;第五是非常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因为现在对外开放由于实施了准入前国民待遇,来的都是客。因此如何在企业发展的事中和企业注册以后的事后加强监管,提出了一个新命题,此次立法给了明确回答;第六是明确强调,各级政府在利用外资方面应当负什么样责任,强调了政府在行政范围内要重合同守信用;第七是此次立法是母法和实施细则同一天生效,使得原则和细则相得益彰,母法有42条,细则有49条,体现了立法在人大批准9个月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了解各方对这部立法实施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后,再制定实施细则,这样的做法不仅行之有效,也受到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遍欢迎。

人民政协报:当前,追求外资政策的可预期性已成为全球性潮流。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对我们进一步吸引外资将产生哪些作用,对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有何重要意义?

周汉民:立法从审议通过到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仅受到广泛关注,同时也得到外资企业普遍欢迎,这就是可预期性。我国在经济发展中提出“六稳”,其中第六个稳就是稳预期,对外资情况更是如此。我国在外资利用方面已多年名列世界前茅,但这并不说明中国的引进外资就此止步。在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刻,我们更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营商环境落到实处就是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所以检验这部立法是否有效,核心就是要看它对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有何具体动力。目前从这部立法颁布之后到实施的过渡期可以看出,世界对中国、对中国的未来发展都抱有强烈的信心。

2019年,在世界经济面临严峻考验之际,中国利用外资还在稳步增长中,外资企业成立的数量,都创了历史新高,这是难能可贵的。

人民政协报:新年伊始,新年新气象。2020年,我们对世界经济的基本判断是什么?我国在吸引外资时该如何做?您如何分析2020年外资形势?

周汉民:简单来说,2020年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已经成为当下世界经济发展的关键词。2019年世界经济大概率增长水平是在3%的水平上,初步判断2020年经济形势不会有基本好转。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年报就非常明确表示,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进入了经济衰退期,一些重量级国家离衰退也还有一步之遥,同时世界贸易也已经进入深度衰退期,这就是基本情况。由此可以推断,对于2020年非常关键的一件事,是中美经贸谈判第一阶段成果是否能最终形成有约束力的文件,能否对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更明确更可预见的信号,这显然非常关键。但实际上最核心的还是我们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我们应当在学习外商投资法和实施细则之际,同时认真学习在同一天生效的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改善营商环境上升到法律层面,上升到举国一致的体制,这对我们吸引外资,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报:外商投资法已经正式实施,您觉得下一步该如何具体推进,在哪些方面下功夫?

周汉民:中国古语说得好,徒法不足以自行。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已经正式实施,当下最要紧就是对法律的学习、解读和具体贯彻落实,最要紧的是在我国各级政府要形成对这部立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的认真学习,并以此为契机来推动招商引资的新热潮。

上海市已经开始抓紧落实。1月2日,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第一个全市大会,上海市就举行了促进营商环境改善的大会,就是以实际行动来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总之,我们的政府部门要抓紧学习研讨落实,我们的司法部门同样也需要抓紧学习研讨,并在具体判决案例中形成对这部最重要的利用外资相关法律应有的司法解释。总而言之,这部立法对2020年中国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经济变局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制度性安排,我们应当用确定的制度性安排,来应对不确定的世界变化,我们应当用大概率的思辨来对应小概率的突变。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外商投资 立法 中国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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