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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激励 做好涵养人才“蓄水池”

2021年05月21日 09:01  |  作者:孙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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嫦娥五号带回月壤,“奋斗者”号完成万米海试……2020,中国“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令人振奋,我国科技创新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冲击,以满满活力书写了值得骄傲的一年。

但我国一些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

开局“十四五”走好第一步,关键就是要解决“卡脖子”问题。“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而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举足轻重。那么,企业创新靠什么?靠人才。如何将人才引得进来,留得住,做好涵养人才的“蓄水池”,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的制胜法宝。

企业正迎来更大创新空间

据《数字经济先锋: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报告(2020)》统计,2020年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中,中国和美国占比达81.8%。其中,中国企业数量和估值仍居世界第一,分别为217家和9376.90亿美元,荣获两连冠。

“这正是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的一个缩影。”在全国人大代表、锐科激光总工程师闫大鹏看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也是创新成果的使用者、受益者。

而在新一轮政策的部署下,企业创新发展有望提速。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2021年要抓好的八项重点任务,排在首位的就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并提出要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科技部此前也表示,将启动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以企业为主导推动科技创新,包括在重点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围绕企业布局科研平台以及共性技术平台,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等。

工信部则将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在国家层面通过3-5年时间培育1万多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而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这种顶格扶持的力度,让科技企业界代表深感暖意,更让我对国家在核心技术继续取得重大突破充满了信心。”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如是说。

无疑,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已经迎来更大创新空间。

京东方董事长陈炎顺就表示,中国企业已逐渐成为全球创新的主体,要增强企业创新引领作用,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中国创新之力”带动全球产业升级的巨大推动力,增强定义产品、市场、商业模式的能力,带动消费升级。

人才仍是企业创新短板

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拥有了一流的创新人才,就占据了科技创新的优势和主导权。无论对国家,还是企业,同等重要。

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礼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做好创新人才的引进和集聚,往往就能盘活一个企业,撬动一个产业,甚至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人才引不进来、留不住仍是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短板。

“现在我国很多企业创新不是靠设备、靠投入,而是靠人才。比如在人工智能等领域,人才储备是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但目前即使企业开出很高的年薪,还是招不到合适的人才。”明略数据创始人、董事长吴明辉表示。

吴明辉认为,选才不一定要局限于国内,也希望引进一些海外的高端人才。但他也指出,目前的一些人才引进计划中对学历的要求较高,人工智能企业中很多科研人员工作能力很强,发表的论文水平很高,但却常常因为学历问题卡在门外,希望相关部门在人才评定时能对特殊的高技术人才开个口子。

而对一个成长中的创新创业企业来说,人才永远是不够的。

四川内江北青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钟健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道出了企业的苦水。“作为非区域中心城市的科技型企业来说,往往面对的困境就是企业想用人才,但招不来,留不住。”他希望,当地政府能统筹协调,给本土企业留住人才提供一些政策支持,让企业能找得到人“做成事”,也找得到机构“帮上忙”。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确实还存在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够突出、企业研发投入不及发达国家、制约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等问题。但在这些短板中,最为急迫的还是要解决人才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马永生如是说。

为此,马永生建议,为了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方面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则要不断完善科技人才引进、评价和激励政策,为企业筑巢引凤提供有效支撑。

多元化激励让人才进得来 留得住

企业要实现高质量,关键靠创新根本在人才。正因为深谙此道,为留住优秀人才,企业除了以高薪吸引,越来越多企业也开始实施以人力资源为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机制,这也成为一些极具成长型企业吸引高端人才的一大优势。

而伴随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与其配套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也相继出台。如早在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简称101号文),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降低企业和相关激励者的税负。

据一些相关企业表示,现行税收政策在有序对接资本市场、激发人才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企业发现仍存在不少问题,亟须加快改革完善以更好发挥其对高端人才的激励效果。

如我国高科技企业,特别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独角兽企业,由于具有海外架构导致税收待遇存在巨大差异;在人员比例上,101号文统一限定为员工总人数的30%,很多非上市高科技企业因此无缘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等。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建议,可适当放宽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限制条件,在对海外架构企业强化资金、税收监管和信息披露的同时,将具有海外架构的中国非上市高科技企业纳入股权激励政策范围之内,并实施分类管理,将授予比例限制从30%放宽到50%,或者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据实享受政策优惠。同时取消“累计”概念,以解决企业人员流动变化带来的政策“挤出效应”。

对科研人员实施包括直接减免税款、间接税收返回和递延纳税等税收优惠,无疑将起到即期或长期激励目的。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秦荣生建议,对科研人员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税率,可调整为转让股权时统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负较之前45%税率明显下降。另外,科研人员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由于缺乏现金流,纳税人当期缴税可能存在一定压力。实施递延纳税,在转让股权时再缴税,将大大缓解股权激励行权和技术入股当期纳税的资金压力。

而除了单一的物质奖励,越来越多的企业也注意到,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有时候面对的不单单是人才自身的问题,还可能牵涉到家庭、孩子教育等。

如武汉璞华大数据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关健告诉记者,公司在引进人才时,常常会被问到涉及积分落户、孩子入学等公司相关配套服务能力,这也直接影响了人才的去留。因此,他也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向企业家更多讲解政策、分享经验,怎么样在引进人才的同时打通孩子教育、落户等关节点问题。

对此,秦荣生也表示,除了股权激励等单一的物质奖励以外,政府和企业需要更多从“以人为本”出发,通过多元化的奖励机制,设计更多样化的人才激励措施,这样才能有效帮助企业做好涵养人才的“蓄水池”。  

编辑:秦云

关键词:人才 企业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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