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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官以为常”的特权说不——代表委员聚焦反腐风暴

2014年03月02日 13:32 | 作者:陈芳 周婷玉 凌军辉|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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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前,64岁的郭永祥早已卸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省文联主席“虚衔”;63岁的陈柏槐已卸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近一年,59岁的倪发科也已卸任安徽省副省长半年……对腐败官员追责到底,不仅显示中央惩治腐败“零容忍”的决心,也对在职干部敲响了警钟。

  “追责退二线官员有利于防止腐败‘期权化’。”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表示,追责也无禁区,让为官者预见到腐败的后果。

  一些代表委员指出,这轮反腐显示了清晰的“零容忍”立场:办公室内外,不留监督“盲区”;权力圈内外,没有反腐“特区”;官职任上和任下,也没有“例外”。

  “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两会前夕,中央纪委率先强化自我监督举措,再次让代表委员看到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

  立法“筑底织网”,让干部“不敢腐、不能腐”

  透明国际组织公布的“2013年全球清廉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清廉指数连续3年上升。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调查也表明,近九成的受访者对党和国家的反腐努力表示认可。

  “在看到成绩同时,不能忽视反腐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认为,腐败现象不是一地一时形成的,反腐也应“蹄疾而步稳”,由标及本,逐步推进。

  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追责。“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高抒委员说,凡用权必有责,凡有失必问责。只有构建“掷地有声”的问责机制,才能树立党纪国法的权威。

  加强“制度供给”,拓宽反腐重点领域。王文忠代表认为,在关注干部“吃穿住行”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金融国企、组织人事、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惩防机制,拓宽反腐的领域和范围。

  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系列条例和规定,已体现法治反腐思路。”吴青代表说,但既有规定多分散在相关法律和党内规定中,只有立法反腐才能打“持久战”。

  反腐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一些代表委员建议,应通过立法明确官员财产申报等制度配套,强化贪腐的惩处问责,让干部“不敢腐、不能腐”,压缩特权“缝隙”,倒逼出更多的廉洁空间。

 

编辑:付鹏

关键词:反腐 代表 委员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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