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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会中人民政协的制度潜力和作用发挥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马利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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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传统的社会体系和社会组织关系变易巨大。社会分化加速,新生的社会力量纷然涌现,社会利益群体和其各自间的利益关系也更加丰富和多元。与此同时,国家、社会、个人之间的关系和党的执政方式以及国家的施政格局也经历着重大的调整和改变。

  一、 社会转型中人民政协的作用优势

  在社会的转型中,社会多元化、政治民主化是未来的主要发展趋势,以往一元化治理的施政体系和国家政治权力全覆盖式的社会模式不再呈现。在高度分化的社会环境中,一些新涌现的社会组织和群体带着非政府的民间属性,国家权力体系无法直接对其主导,因而,也形成对国家权力体系的压力,这是在改革中,执政党和政府在体制内外的权力和治理关系上所面临的最主要的社会新格局。新的社会力量与其所代表和联系的广大社会公民,如果不能与政府、国家制度和权力体系形成有机的联系,如果其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诉求不能被国家权力体系有效地接纳,就会造成国家与社会的错位与失衡,影响社会的和谐与政治的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也在提速,但在现阶段的政治权力体系中,还没有搭建出一个相对完善、成熟的制度化平台,将各种新生的体制外社会力量纳入国家制度化、法治化的框架之中。我国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以选举民主的方式,表达人民的意愿,行使人民的权利。但缘于我们的体制传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整合的主要是国家体制内的社会力量,对于体制外的社会力量尚不能充分吸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协制度就成为团结吸纳体制外社会力量的重要制度平台。人民政协所体现的协商式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伟大创造,在几十年的发展中,体现出优良的民主传统,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并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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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民政协 制度 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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