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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协委员:医患矛盾 真的那么难解吗?

2014年02月25日 09:24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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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政协委员李娜:在医患矛盾中没有赢家 
 
   医患之间不应是对立的关系,而应是共同应对疾病这一敌人的同一战壕的战友。在医患矛盾中没有赢家,医患矛盾的升级,伤害了医务人员的身心,动摇了他们救死扶伤的信念,束缚了医生的手脚,制约了医学的发展,最终受害的是全社会和所有的人。
  对于医患矛盾,从国家层面要充分重视,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作为医药卫生界的政协委员,我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深化医疗体制的改革,提高医疗保障,从根本上消除“以药养医”、“过度医疗”的弊端,使医务人员拿堂堂正正的阳光收入。二是行业管理部门应正确核算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关心他们的工作与生活现状,避免“疲劳驾驶”;出台有效的政策机制,合理分流病人,从而解决因沟通时间不足而造成的不信任与误解。
  (本报记者 代桂云采访整理)


    厦门市政协常委王焱:应对医疗纠纷宜疏不宜堵 
 
    对医疗纠纷不能一味采取高压和强力手段,应采取疏导和协商的方式来处理:
  一、完善医疗纠纷快速调节机制。现在的第三方调解是一种等待纠纷各方申请才介入的做法,属于事后干预。应该将调解前移到纠纷开始发生的时间,建立即刻联合调节机制。即刻是指在医疗纠纷发生的最短时间;联合是指与医疗纠纷处置有关的各个部门,包括医疗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第三方调节机构、医保部门和保险公司。
  二、加强对纠纷调解或案件判决后的跟踪。要建立医疗纠纷调解跟踪机制,对病情复杂、持续或可能恶化的纠纷,实行定期回访,协调解决患者新的诉求。
  三、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对曾经引发医疗纠纷的案件和个人,要运用社会综合管理功能。
  四、医院要加强服务质量,尽量减少可以避免的差错,同时强化人性化服务,营造和谐放松的医院环境,使患者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建立起理性看待病情的态度。
  (本报记者肖飞采访整理)


    湖南省政协委员罗爱静:多措并举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近年来,由医患纠纷引起的扰乱医院诊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各类案事件时有发生,反映出当前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较为突出,暴露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为此建议: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和态度,确保医疗质量。
  对全媒体时代的信息发布,媒体应负起应有的责任。基于人们对公正和秩序的焦虑,尤其是偶发性的个案被放大,向社会传递、营造出医患关系不和谐的负面效应,从而容易导致一些人在错误的判断下走向极端。就医患双方来看,更由于存在着严重的专业知识不对称、信息不对等,加剧了关系的“紧张度”,媒体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事实,理性对待,合理预期公众反应,不能一味追求“视觉效应”。
  (本报记者 刘洋 采访整理)

 

编辑:付鹏

关键词:医患 医疗 医院 矛盾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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