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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关注当“用工荒”狭路“就业难”

2014年02月25日 09:51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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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政协常委林思宁:破解企业节后用工荒的几点建议  
    2014年春节假期已经过去,各类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单位又将面临节后员工流失、招工困难的窘境。以厦门为例,2014年2月7日,厦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了春节后的首场招聘会,共有118家企业提供岗位11269个,却只有寥寥500名左右的求职者提交简历。政府部门和企业如果没有采取足够的有力措施应对春节后的用工荒,将会造成企业、政府、员工三方受损的不利局面。
  为此建议:政府加大帮扶力度。为维护企业顺利度过春节后短期、典型的用工荒,政府可以采取系列措施对企业进行帮扶,包括:确实存在用工荒的企业向政府提供相关用工资料后,可以适当减免春节当月和次月的地方税金,减轻企业额外负担;适当补贴用工荒企业春节当月和次月的社会保险;适当减免或补贴企业其他要缴纳的各项经费。
  加大释放对外来工落户的政策福利。应考虑增加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名额,给外来员工通过在务工地稳定就业增加落户的期待。
  重视持续性的培训计划。企业和政府都要顺应新生代80、90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实行政府补贴一点、企业出资一点给员工作为技能培训津贴的“两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让员工享受技能提升和薪资待遇的提高,减少员工的流动率。(本报记者 肖飞 采访整理) 
 
    □江苏省政协常委、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吴胜兴:加强企校合作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  
    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没有对校企合作进行立法,校企合作缺乏法律、政策、制度的刚性规范和要求,宏观调控与监督不完善。校企合作双方对责、权、利的规定比较模糊,无法建立起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合作机制。二是企业追求生产经营的利润,与学校追求培养人才的质量形成矛盾,致使企业不关注,甚至表现出对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冷漠、学校“一头热”的现象。三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处于自发状态,普遍存在“短期利益最大化”等现象,校企合作形式松散、水平较低,致使技能型人才队伍存在数量短缺、结构不匹配、面临断档等问题,成为阻碍企业持续发展和产业升级的“瓶颈”。
  为此,我们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互惠机制,变“校企合作”为“企校合作”,调动企业主动参与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积极性,逐步从学校本位为主转向企业本位为主,构建适合发展需求的以企业为主体的“企校合作”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地方立法规范企校合作。建议教育部出台有关职业教育企校合作促进条例和有关职业教育企校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企业参与企校合作的方针、原则和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使企校双方在合作中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
  完善企校合作激励政策。一是建立企校合作返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既乐意也有能力参与企校合作。二是实行促进企校合作的财政支出政策。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企校合作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校合作事业的发展。三是实行促进企校合作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职工订单培养、学生顶岗实习、接纳学生就业,企业委托职业院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给予税收优惠。四是实行促进企校合作的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辟企校合作信贷业务,对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实验室和生产车间提供支持。五是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联合推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险种,加强对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的社会保障。六是支持企业投资职业院校,为职业院校办学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实习生劳动报酬等。
  加强企校合作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尤其是省级以下政府应成立专门的企校合作指导机构,研究制订企校合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校合作中的各种实际困难。成立有人社、教育等部门、行业或行业协会参与的评估机构,构建科学合理的企校合作评估指标体系,对企校双方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考核评估,推广企校合作成功的经验和模式。
  (本报记者 江迪 采访整理) 

 

编辑:付鹏

关键词:企业 合作 毕业生 大学生 企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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