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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迈入监管时代

2014年04月15日 09:08 | 作者:李彬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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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走向

  事实上,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早已明确五大原则:在行业发展上,一方面要强化监管,划清红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另一方面要积极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完善管理、守法经营;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监管的分工方面,阎庆民在4月8日的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国务院1月份专门做了协调进行划分,央行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支付、清算,另外对P2P,对众筹都做了分工,下一步会有一个整体协调机制。

  阎庆民表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有四方面的思路:一是适度监管,要给定一些基本条件,否则会使金融行业存在不平等竞争;二是分类监管,今后将划分理财产品、信贷平台、P2P等等,创立一个交易公平环境;三是协同监管,现在的监管主要是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综合经营的模式,实际上现在是综合经营,很多银行都有租赁、基金、保险业务;四是创新监管,用互联网技术来提高监管的便捷效率,更重要的是打破传统,使得这个新生事物以及传统银行都得到相应提高。

  据了解,除P2P归银监会监管以外,第三方支付已归由央行监管,而众筹将归证监会监管。

  新闻背景

  P2P网贷

  P2P网贷是peertopeerlending的缩写。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

  P2P发展历程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式。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首创。

  1976年,在一次乡村调查中,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的村民,以支付他们用以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贷的盘剥。由此开启他的小额贷款之路。

  P2P网贷模式的雏形,是英国人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4位年轻人共同创造的。2005年3月,他们创办的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

  P2P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

  在我国,最早的P2P网贷平台成立于2006年。进入2013年,网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很多风险问题也随之暴露。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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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管 金融 互联网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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