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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提案办理协商链式运作机制

2014年07月02日 14:20 | 作者:陈长兴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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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办协商,办好提案。一是重点提案专题督办。将重点提案与内容相近的集体提案和个人提案整合成专题督办。在政府领导专题调研、领衔办理的基础上,召开由领办、督办领导,主办、会办部门负责人和提案人参加的面商会。形成主席负责、专委会参与、提案委协调的重点提案专题督办机制。二是同类提案集中督办。原则上,对承办5件以上提案的市级职能部门,由部门召集进行提案协商办理工作,提案委集中督办,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成效。三是难点提案会商督办。对连续多年关注、但难以解决的提案,列为难点提案进行会商督办,以改变以往少数提案年年提、年年都难办的状况。四是上年提案跟踪督办。每年开展两次提案办理“回头看”,使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提案由239件减少到131件,解决率由46.4%提高到68.5%。

  转化协商,用好提案。一个好的提案,不仅要能“办”,更要能“用”,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因此,要切实做好提案转化运用工作,拓展提案的功能和价值。一是促进转化为党政决策和民生实事工程。绍兴市政协每年将委员重点关注的民生提案汇总成册,供市政府确定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参考。如关于缓解交通拥堵问题,2013年共收到这方面提案25件,我们对此梳理后报送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当年就将“治理交通拥堵”作为第一号民生实事工程。二是转化为政协重要履职议题。市政协在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时,认真梳理和采纳委员提案的建议。对一些重要提案选题,将其转化为大会发言、调研协商课题、视察监督内容、社情民意信息等。为进一步用好提案,今年市政协根据14项年度重点工作,梳理了与此内容贴近的55件提案,明确提出在推进这些重点工作时,必须邀请相关提案人参加,并认真吸纳相关提案的意见建议,同时要求以这些重点工作为抓手,推动提案落地见效。  (作者系浙江省绍兴市政协主席)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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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提案 协商 办理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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