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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原政协委员维权得罪人 被无辜羁押3年

2014年07月11日 14:27 |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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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通原政协委员维权得罪人 被无辜羁押3年

  曹军走出看守所已近14个月多了,但他总觉胸口“堵”得慌,像一块石头堵得他经常喘不过气来。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等到法院对他的无罪判决,在此之前,他已经被无辜羁押3年零21天。

  2013年4月1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11)苏刑二他字第0064号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曹军“四项罪名均不构成”。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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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军生长在南通农村,大学毕业后在南京财经大学任教,后下海经商成为知名企业家、南通市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南通市委常委。

  2004年起,曹军的公司与通州星源公司(下称星源公司)、南通东江公司(下称东江公司)合作开发占地约30万平方米的南通“东郊庄园”项目。

  由于合作方星源公司、东江公司未经法定招标程序,违规使用其下属建筑公司承建工程,虚报造价并拒绝财务监督,致使曹军公司权益遭到非法侵占。

  在历经一年的多次协商未果后,合作双方将存在的多个民事经济纠纷诉讼至管辖地扬州法院,判决结果均以曹军公司胜诉,星源公司、东江公司败诉或撤诉而结案。法院依法冻结星源公司、东江公司账户和资产,进行审查和清算。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曹军 通州区 南通市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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