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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法委:让户籍制度改革惠及老百姓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调研组,于2006年和2007年先后赴河北、北京、陕西、四川,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

2014年07月18日 08:32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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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考虑各地不同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分地区、分步骤推进改革。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国情,我国的城市与农村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上存在巨大差异,各地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客观条件和环境各不相同。具体来说,特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城市化水平较高,社会福利水平高,人口高度密集,有的城市人口已经超过千万,这些城市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时,要充分考虑户口迁移管制放松之后,大量外来人口涌入而带来的土地、资源、环境以及社会管理的压力;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水平还不高,客观上需要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利条件较多。因此,户籍制度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改革条件成熟的地方,要加快推进改革步伐;改革条件还不具备的地方,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充分了解现实情况的前提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稳步推进改革。

  增加投入,建立健全户籍管理网络,提高人口户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增加财政投入,实行户籍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人口基本信息网络管理和公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这将有利于提高户籍管理人员和机构的工作效率,提高社会管理和治安水平,准确获取基本的人口户籍资料信息,加强对婴儿出生、人口流动等各种情况的管理,既可以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准确依据,同时也为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提供基础管理平台,从而惠及全社会。(此报告刊发时有删节)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全国政协 户籍 制度改革 户口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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