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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潜”惹祸?

2014年12月09日 10:18 | 作者:冯慧文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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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两件司法系统人员因“自曝家丑”而受到影响的事件受到广泛关注——近者是河南法官谌宏民因吐槽“领导乱打招呼”“法官难当”而被记过调岗;远者是曾自己举报自己在9年前因“领导干预”而办案有误的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最近他被纪检部门约谈被指“泄密”。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件事都和领导“打招呼”脱不了干系。

  “打招呼”这个词,在汉语里有两层意思:它可以是人们见面时相互致意的问候,也可以是事前或事后就某项事情或某个问题予以提醒和关照。不过,这个看似简简单单的“提醒和关照”,背后的意味却非常丰富,常常能引发很多联想。

  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河南法官谌宏民因一民事纠纷案,被一方当事人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申诉,控告其枉法裁判。他在接受采访时坚称判决没有问题,但是,随后他却大倒苦水,称这个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是省会某领导的亲戚,感慨“领导乱打招呼”“法官难做”。

  经过3个月的调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前天公布对此事的调查结果:“2014年8月28日,漯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谌宏民因其承办的民事案件在接受媒体采访后,私自宴请记者,并在醉酒后发表不实言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我院决定给予谌宏民记大过处分,依据有关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谌宏民民一庭副庭长职务,并调离审判岗位。”

  网友@爱在重阳调侃道,“该法官的言论,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而网友@老胡-公民时评则直截了当,“这就是说实话的后果”。

  法官谌宏民的“酒后之言”,真的被很多网友听进去了。而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的严厉处罚,却遭到了很多人的质疑。在人们看来,这是欲盖弥彰。学者@童大焕说,法官发牢骚说领导乱打招呼、法官难做,结果被免职、记大过、调离审判岗位,这恰恰说明,有非法治的力量在干预法官的人格、言论和审判独立。

  其实,漯河市中院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司法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采取不认可的态度,也不是新鲜事。据媒体报道,就在刚刚过去的“宪法日”当天,去年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因领导干预而办错案的退休检察官孟宪君,被安徽省淮北市检察院纪检人员“约谈”。而约谈的内容,据孟宪君自己透露,则直指其向媒体“泄露国家机密、检察机密”。

  @邓学平律师在新京报上发表评论认为,在对于一个经由法院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多年的普通刑事案件而言,司法程序早已成为既定事实,再无秘密可守。那么,孟宪君到底泄了什么密?@东方网评论的文章一语中的:孟宪君自我举报的违心办案、违法办案、受到上面压力这些问题,对外界以及案件当事人来说确实是不小的秘密。如果这个案子被翻过来,一些办案人员特别是有关领导受到追究,还有些幕后人物被搞得灰溜溜,绝不是有些人愿意看到的,这恐怕才是真正的秘密。

  不过,淮北市检察院7日公开作出回应称,孟宪君向媒体反映的情况,与检方掌握的情况有出入。检察院已就有关情况与孟宪君沟通,将在适当时候公布有关事实真相。

  尽管如此,至少从网络舆论来看,选择相信孟宪君的人,似乎仍占多数。究其因恐怕在于,这种领导“打招呼”就可以干预司法的现象一直比较普遍。

  事实上,这种“打招呼”干预司法的现象早已被有关部门注意到,并已成为中央三令五申想要革除的弊病。@光明网在一篇评论中指出,2011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布《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不得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也认为,四中全会强调的“领导不能干涉审判”,不会是无的放矢。

  因而,一纸语焉不详的“通报”、一场遮遮掩掩的“约谈”,不仅无法打消大家的疑虑,反而让人们越想越发毛,因机缘巧合而暴露出的“冰山一角”背后,还隐藏着司法系统多少秘密?还有多少领导打的招呼在起作用?而更值得追问的是,相关单位这种对待监督和批评的态度,将会给改革带来多大的阻力?

  媒体人@吴龙贵认为,从现实角度来看,由于信息不对称,来自于司法从业人员的内部举报,可能是目前最有效率的一种治理路径。但这些事件的处理结果,则有可能令公众担心,如果这种内部举报动辄得咎,那么今后谁还敢举报“领导打招呼”,又如何才能走出这种监督悖论?

  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应该是最懂法、最讲证据的机构,也应该是法律的执行者和护航人。如果连法官和检察官都要在一些因素的干扰下,被迫让权力暂时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者因一些并未向社会详细公开依据的处罚而被迫缄默,依法治国的理念离实现法治中国的理想,就真还有点远。

 

编辑:曾珂

关键词:领导乱打招呼 孟宪君被指“泄密” 河南法官谌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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