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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赤群委员:加快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2015年03月07日 19:30 | 作者: 刘洋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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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刘洋)“这两年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总体顺利,但一些地方改革进展缓慢,基层力量配备不足;个别地方因改革不到位出现监管工作断档脱节……”3月6日,记者在北京会议中心见到李赤群委员,作为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工作的李委员,谈到本职工作,马上和记者聊开了。

 

  “部分地方忽视食品药品的公共安全和专业属性,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做法值得商榷。”李赤群委员表示,食品药品是最基本的生活物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其监管的根本目标在于保障基本民生;而市场监管致力于规范经济秩序,重在促进经济发展,两者的监管目标存在本质差异。“食品药品作为健康产品,监管工作专业性强,对监管人员的素质要求高。”李赤群认为,当前一些地方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将食品药品和普通商品一同监管,将会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各地五花八门的监管机构设置,必然降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的权威性。”李赤群委员十分担忧地表示,从当前地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情况看,各省区市改革模式不一,而且一些省份的各市县也出现了不同模式。在综合设置市场监管部门的地方,有的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机构“三合一”,有的还纳入价格监管机构实施“四合一”,出现一个部门“几顶大盖帽、几套执法文书、几支执法队伍”的乱象。“这样往往导致执法工作陷入混乱,形式上加强、实质上减弱了食品药品监管。”李委员十分担忧地说:“这种简单拼凑式的机构改革,已备受社会质疑,对不同目标、性质、类别而任务都很繁重、且各成体系的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执法来说,都是多害少益。”“简言之,监管机构改革不在于大而全,而在于体系完整、统一权威、监管到位。”

 

  “食品药品监管分级负责还容易滋生地方保护主义。”李赤群委员认为,我国区域发展的差异性,难以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他表示,2008年国务院决定取消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地方保护主义出现反弹,又因监管队伍入口把关不严,专业化水平从70%直降至50%左右,本轮改革一些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降幅更大,监管效能大打折扣。尤其要看到,现阶段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而且中西部省份的省会及周边与边远地区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高,地方党委政府越为重视;反之,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政策上往往不够坚决,说得多、做得少,从而造成各地执法监管尺度力度不一、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各异。但是,食品药品市场的开放性很强,且业态多元,几乎每起重大安全事件都会波及全省、全国甚至全球,可谓是“全球同此凉热”。

 

  如何面对这个问题呢?李赤群委员坦言,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统一、权威的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保持监管体系完整,并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确保改革目标真正实现;另一方面是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研究,充分考虑食品药品安全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属于中央事权的特性,纳入国家统一监管,适时实施中央一级或省以下垂直管理,确保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实施监管,从而建立起符合国情和食品药品监管特有规律的监管体系。

编辑:薛鑫

关键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社会公共安全 保障基本民生 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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