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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多地数千名“庸官”被追责

2015年03月07日 20:00 |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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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问责力度,明确划定官员“行为红线”

  事实上,不仅仅是政府工作报告,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中央纪委全会,两年来,中央对干部“为官不为”的问责和惩治力度不断升级。

  自去年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主政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无起色、在湘西泛滥的民间集资、衡阳大面积贿选等问题上不作为进行查处后,辽宁、湖北、湖南、贵州、河南等地均加强了对为官不为的追责。

  截至今年2月,湖北宜昌通过重拳整治混官、庸官、懒官、太平官“四官”问题,已处分200余人。专项考察梳理出20种“不为”现象,请干部群众进行测评。对30多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约谈。

  贵州黔西南州对“为官不为”的干部实行“召回”制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培训、考核,截至今年1月,共召回干部1231人,其中,处级干部59人,科级干部185人。

  2014年11月,辽宁省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领导干部中15种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将被问责。

  高波认为,尽管各地力度很大,但多数还集中于庸懒散等表面现象的处理,对于一些消极抵抗、选择性不作为,对深化改革影响破坏性更严重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惩治。

  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王满传建议,防止“为官不为”,需要清晰列明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划定干部“行为红线”的同时,也必须清楚告知可以做和必须做的事。

  全国人大代表、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说,对于为官不为认定的边界要在党纪法规里进一步厘清;对导致党和政府形象受损、经济发展滞后、百姓利益受害等“慢性后果”的不作为,要明确规矩、制定规范。

  改革评价主体和指标体系,就是给干部立下新规矩。不唯GDP了考核什么?高波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履职能力、效率和质量等指标的权重;另一方面不要让考核变成少数人来评价少数人,让群众意见能够影响官员政绩考评和升迁。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说,要形成干事创业的氛围,还得创新激励机制,让有为者有位。

编辑:罗韦

关键词:干部 政府工作报告 庸官 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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